人民网青岛8月26日电 山东省胶南市积极落实廉租住房专项资金,逐步建立了以财政预算安排为主的资金筹措和管理机制,对享受廉租住房条件的家庭实行货币化补贴,确保了廉租住房保障资金足额到位。目前,该市已对全市8个镇(街道办事处)41户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最低收入家庭,从2007年1月1日起,发放了廉租住房租赁住房补贴,保障人数93人。
明确职责。胶南市成立了市廉租住房管理办公室,设在市城建局房管中心,具体负责廉租住房保障的日常工作。由市民政部门负责城镇低保家庭核定工作,市财政部门负责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管理工作,各镇(街道办事处)负责廉租住房保障申请受理和初审工作。
规范运作。根据《胶南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申请、审核及退出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个人申请,村(居)调查评估、核查,镇(街道办事处)初审的程序进行。各镇(街道办事处)汇总后,将符合条件家庭的申报材料报市廉租住房管理办公室。市廉租住房管理办公室积极会同民政等部门组成审核小组,对廉租住房家庭的申请资格进行审核、公示,并予以登记。市廉租住房管理办公室根据登记情况,编制资金使用计划,报市政府批准,由市财政部门设立廉租住房保障资金专户,确保了补贴及时发放。
加强培训。采取集中培训和到各镇(街道办事处)、相关部门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加强了对廉租住房保障工作人员培训,提高了其政策水平和业务技能。同时,做好舆论宣传工作,推动了全市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的顺利实施。(宋学春刘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