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 图表:我国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加快 新华社发
新华网沈阳8月26日电(记者冯雷)辽宁省近日作出决定,从今年8月至12月,对城市低保户和处于城市低保边缘状态的城市贫困居民实施暂定为期5个月的阶段性生活救助。
据悉,这是继今年1月和6月,辽宁省两次对城市贫困居民实施生活救助后,又一次阶段性生活救助措施。
在辽宁确立的对城市低保边缘户救助制度中规定,城市低保边缘户是指其收入水平虽然处于城市低保线以上,但实际生活水平低于享受了专项救助后的低保对象的城市居民。
其救助项目主要包括:疾病医疗、子女就学和冬季取暖等。关于上述内容的具体救助标准由各市政府根据当地居民生活的实际情况确定。而针对基本食品价格上涨实施阶段性救助的标准为每人每月增发不少于15元的临时救助金。
日前,辽宁省政府已经向各市下拨了阶段性救助金的补助金,全省各地已开始将救助金直接发放到救助对象手中。辽宁省要求,要在年底前,在全省范围内普遍建立起城市低保边缘户救助制度。
近年来,辽宁不断加大对城市及农村低收入群体的扶持力度,到去年底,全省143万城市低保对象做到应保尽保,17.7万户零就业家庭至少有1人就业,100多万农村贫困人口脱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