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沈阳市近70家生产企业、商场超市在沈阳市价格协会发出倡议书上签字,不做价格上涨推手。
在8月24日召开的“稳定市场物价工作会议”上,沈阳市物价局局长李泽民称,今年1-7月份,沈阳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累计上涨3.1%,在全国36个大中城市中,与武汉并列第15位。
从具体分类情况看,与去年同期比较,今年1-7月累计,食品类和居住类价格上涨幅度最大,分别为7.1%和5.0%。
李泽民在分析今年以来以猪肉为代表的食品类价格大幅上涨原因时说,此轮价格上涨既有国际市场涨价的影响,也有成本增加的推动;既有供求关系变化的影响,也有个别经营者不当行为的推波助澜。总体看这轮价格上涨是结构性的,有些商品价格上涨有其一定合理性。但是,在这种大背景下,部分商家盲目跟风,采取不正当手段助推价格上涨。
当日,沈阳市价格协会向全市各生产企业经营单位提出不哄抬价格倡议。
倡议书中称:企业经营单位、必须遵守国家的价格法律、法规,严格行业自律,履行应尽的社会责任;在市场竞争中获得合法利润。积极组织生产,合法经营,合理盈利,让利于民、保障供给,化解成本上涨压力,维护价格稳定;理性对待由猪肉等副食品价格上涨带来的成本上升,不盲目跟风搭车提价,不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不囤积居奇,不哄抬物价,不推动价格过高上涨。
价格协会还提出:禁止用协议、决议或者协调等串通方式联合涨价,不滥用行业优势操纵价格,不通过限制产量或供应量等方式人为抬高价格;禁止价格欺诈,不乘机牟取暴利,不短斤少两,不变相加价。沈阳网
(责任编辑:李培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