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徐煜)近日,浙江省嘉善县城区的亭桥南路、车站南路两旁,竖起了一根根线杆,上面装着漂亮的路灯,远处工程作业车还在继续操作着。至此,嘉善县城“十条未亮道路安装照明工程”正式启动。
工程及时开工,源于一份检察建议。
今年4月,嘉善县检察院受理了一起抢劫案:犯罪嫌疑人钱世红利用该县部分道路照明设施不全的条件,采用持刀、扼颈、语言威胁等方式抢劫他人财物。在办案取证过程中,案发区域附近居民纷纷向办案检察官反映:由于晚间道路没有照明,影响附近居民晚上出行,一些上中班、夜班的人更是提心吊胆,常常需要家人接应,居民的工作和生活秩序受到严重影响。
了解这些情况后,办案人员通过对近年来城区发生的抢劫案件进行分析,发现一些抢劫案件大多发生在一些道路灯光设施不全或没有照明设施的城郊结合部。为此,办案人员及时向领导作了汇报。该院检察长表示,办案再忙也要想方设法尽可能帮助群众及早解决困难。随后,检察官先后到电力、建设部门反映情况,并向电力、建设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有关部门尽早解决问题。
有关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就相关问题开展调查,安排专项资金100万元对城区十条未亮道路安装照明工程作出规划,并书面回复检察机关,承诺加强联系沟通、调整工程计划,加快工程建设速度,尽早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