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青海频道西宁8月28日电记者从青海省“治超”办了解到,发生于海北州海晏“治超”站的7·11暴力抗法案于近日尘埃落定,3名不法分子分别被罚款200元。今年6月10日至7月11日间,以海北州海晏县居民马明彪为首,奎万云、马明宝等六人组成的团伙曾先后两次到海晏“治超”站,无理要求执法人员将车号甘J06461、青NJ0301447的拉沙车辆在不做超限超载检测的情况下放行。
此要求遭到该站执法人员的严词拒绝之后,马明彪团伙即企图强行冲卡,并借酒闹事、围攻、恐吓、谩骂、威胁执法人员,严重扰乱了“治超”站的正常工作秩序,在社会上造成恶劣的影响,
该案发生后,海晏县公安局立即成立了7·11事件专案组,并明确表示,此案一经查实,将严惩不法分子。经过一个月的调查取证,该案于近日审结,并就马明彪、奎万云、马明宝3人扰乱“治超”站正常工作秩序的行为,分别依法予以200元的罚款。 (来源:新华网青海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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