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西宁8月28日电(记者吕雪莉)青海省把节能减排指标的完成情况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并作为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及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
据了解,青海省政府确定了“十一五”末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05年下降12%的目标。
为确保完成这一目标任务,青海省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
目前,青海省已选定30户重点高耗能企业、重点用能企业及全省水泥生产企业,作为工业企业节能降耗的突破口。采取多种措施,力争使这些企业的重点产品单位能耗有所下降,从而拉动全省单位GDP能耗和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的下降。
另外,青海省积极推行合理用能审核制,严把项目环境影响审批关,督促火电企业尽快建设脱硫装置,落实脱硫加价政策,以减少二氧化硫排放。
(责任编辑:赵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