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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组织已由偷偷摸摸发展到明目张胆洗脑

  传销组织已由当初的“偷偷摸摸搞活动”,发展到如今的“明目张胆来洗脑”

  一度沉寂的传销活动近年来沉渣泛起,呈现明显“回潮”势头,而且欺骗性增强、暴力性明显、人员构成复杂。

  传销,俗称“老鼠会”,在我国已存在十多年。
它依靠“拉人头”、“缴会费”的方式赢利,是一种典型的“金字塔”式的非法经营活动,其核心特征就是一个字——“骗”。

  《瞭望》新闻周刊今夏深入广西、贵州两地调研时发现,传销活动在一些地方由原来的“偷偷摸摸上课”,发展到如今的“明目张胆宣教”,并呈现出明显的暴力倾向。一些传销组织在面对工商、公安部门执法时采用暴力手段抗法,在其组织内部恶性暴力案件也时有发生。

 
  8月27日,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副局长高峰和工商总局直销监管局局长张辉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打击传销犯罪,建设和谐社会”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图为嘉宾浏览中国政府网网民提问。
  “洗脑式”宣教与“暴力式”传销

  2007年5月13日,一起传销人员暴力抗法恶性案件震惊八桂大地。当日上午,广西来宾市石牙派出所民警覃秀勇等人在城区文化路查处传销案件时,遭到张开全等四川籍传销人员围攻、殴打,造成覃秀勇重伤,并被抢走“六四”式手枪一支、子弹七发。

  提及这起恶性案件,来宾市公安局副局长李实对《瞭望》新闻周刊说,“这是今年以来,当地传销人员暴力抗法案件中最为严重的一次。所幸公安部门当日就将涉案的8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及时追回被抢枪支,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来宾市曾是我国传销“重灾区”之一。当地在加大“打传”力度中,工商、公安等部门组成联合行动组,定期、不定期地对全市进行突击检查,但却屡屡遭到传销组织暴力抗法。

  黔桂两地一线“打传”人员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反映,传销组织的传销手段恶劣,发展到“明目张胆宣教”,甚至“公开暴力抗法”。他们在“打传”过程中感到难度不断增大。

  来宾市工商局局长刘文新告诉本刊记者,工商执法人员由于缺乏相应职权和配备,在“打传”过程中最容易成为被攻击对象。“传销人员暴力抗法正日趋抬头,我们人数不多时根本不敢轻易出动。有一次,我们在执法过程中被围攻,请公安部门过来支援。可是,当我们刚刚撤离,前来解围的公安人员又被围住了,不得不再次从其他地方调集警力解围。”

  受访的“打传”人员还告诉本刊记者,传销组织呈现出的暴力倾向不仅仅表现为对抗工商、公安人员,还发生在传销组织内部。这种暴力倾向,不仅加大了政府有关部门的“打传”难度,而且使传销组织危险性凸显,严重危害社会治安。

  范某是一名从外地到来宾市从事传销的人员,他多次致电本刊记者,反映人身安全受到传销组织威胁,行动被限制,希望记者能够帮忙解救。本刊记者将范某的情况告诉当地有关部门,终于在不久前的清查活动中将其成功解救,但他用于传销的钱财已被“上线”骗走。

  贵州省近年来发生的多起传销内部暴力事件令人震惊。2006年8月,黑龙江省某地一家三口到遵义市从事传销,但没有赚到钱。继父唐某想把女儿也骗过来,不料被儿子刘某发现,一怒之下将唐某杀死。2007年3月19日,湖北竹溪县一鲁姓男子被骗到遵义后,在出租屋内将看守他的两名同乡杀死。

  一线“打传”人员在采访中向本刊记者透露,传销组织基本上每天都会对涉传人员进行“洗脑式”宣教,通过这种方式来加强传销活动的蛊惑性,但并不是所有涉传人员都会表示认可。“对于那些醒悟过来的传销人员,传销组织往往采取暴力手段对其进行看守和控制,同时一些发展不了"下线"的传销人员,为了生存也容易铤而走险,引发一系列恶性案件。”贵州省工商局公平交易处处长谢端林说。

  骗术翻新、跨省操控、网上转账

  随着打击传销宣传活动不断开展,传销组织纷纷采取相应对策。

  一名新疆籍姓范的传销人员,在今年“五一”前被骗到广西北海市,刚从一个名为“上海华源生物有限责任公司”的“连锁销售”网络中逃出。他告诉《瞭望》新闻周刊,家境殷实的他成为“上线”拼命拉拢的对象,要求他交纳6.98万元购买21份产品直接升级为“主任”。由于心存疑虑,他迟迟没有交钱,“上线”将他介绍给“主任”和“经理”。“经理”告诉他,当地政府十分支持他们的“事业”。

  “6月中旬一个下午,"经理"突然把新来的人召集到一起,说是市里的王副市长要接见大家。随后一个40多岁的中年人乘一辆别克轿车来到大家集中的地方,挨个与大家握手,勉励大家在北海好好干。”范某说,那个“王副市长”胖胖的,脑袋有点秃。据本刊记者核查,北海市并没有这样一副模样的“王副市长”,而且这个传销组织声称的“上海华源生物有限责任公司”,实际上是冒用这家上市公司的名义。

  有着多年“打传”经验的广西来宾市委政法委调研员江展飞对本刊记者说,从目前情况看,传销组织欺骗性已明显增强,为表示其合法性,传销头目往往会故意选择一些单位招待所作为培训、集会的场所,声称活动得到这些单位的支持。一些传销头目甚至还拉拢政府官员“入会”,由他们出面拉拢“下线”。

  跨省操控、异地传销也是新花样。刘文新说,来宾市目前从事传销的人员主要来自福建、浙江等地,“上线头目”不允许本地人加入。我们在调查过程中发现,传销组织的头目往往都是在外地远程操纵,转账又都是通过网络,使我们的打击行动和取证的难度大大增加。

  打击传销法律法规亟须完善

  据来宾市委政法委书记吴俊明介绍,1998年4月21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同年8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也发布了《关于制止多层次传销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的通知》;2000年,公安部还下发了《关于严厉打击以传销和变相传销形式进行犯罪活动的通知》。“尽管看起来有打击传销犯罪的法律法规,但要么滞后,要么缺乏可操作性。”

  吴俊明举例说,打击传销的一个重要环节就是管理好出租房,但目前工商部门依据相关条例,可对为传销行为提供经营或培训场所的,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但实际上,这一规定在现实中并不具备可操作性,大多数房主只是提供住所,并不是经营和培训场所;而由于相应法律法规缺失,还造成部分房东准备通过法律手段与政府部门打官司的情况。

  谢端林也告诉《瞭望》新闻周刊,非法传销尽管危害巨大,目前我国刑法上却没有其相应罪名。在具体操作过程中,有的地方以"非法经营罪"定罪量刑,有的以"诈骗罪"定罪量刑,执法标准不一,而且以这些罪名定罪,大都量刑过轻,相当部分非法传销头目骗了300万~500万元,才判两三年,不仅难以起到警示作用,相反更容易让传销人员产生铤而走险的心理。

  受访的基层“打传”人员提出,在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中,能否设立非法传销罪,避免因量刑与其危害社会的罪行极不相当,削弱法律的打击、震慑能力。

  严管出租屋、严惩大头目

  针对传销组织呈现出的欺骗性增强、暴力性明显等特征,黔桂两地基层“打传”人员在接受《瞭望》新闻周刊采访时建议,打击非法传销必须严管出租屋、严惩大头目,并逐步探索建立一个全国性的“打传”信息交换平台和联动机制。

  由于目前传销组织成员绝大多数是外地人,异地化特征明显,他们从家乡来到一个地方从事传销活动,出租屋不仅为他们提供了上课培训串联的场所,更为他们提供了赖以生存的住所。因此,基层“打传”人员一致认为,打击传销首先要严管出租屋,制定和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对那些给传销人员提供场地的房主进行重罚,尽全力打造“无传销社区”。

  贵州省六盘水市工商局局长房国剑也认为,加大对出租房的管理力度,对于打击传销具有重要意义。“六盘水市是以前贵州省非法传销的重灾区之一,去年下半年市里集中"打传"时,一方面通过广泛宣传,让市民知晓非法传销的危害,一方面对提供房屋给传销分子的房主一律进行处罚,传销团伙没有容身之处后,今年被打散的传销团伙基本没有再回来的。”

  “打传难,难在打头目”。这是本刊记者在黔桂两地采访时感触最深的一句话。谢端林认为,传销组织跨省高科技作案导致取证难,加上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又不健全,即使抓到传销头目也难以对其进行重罚,意味着无法通过法律严罚的方式对其他传销人员进行震慑。因此,打击非法传销一方面要开创新的打传机制和办法,实现全国“一盘棋”,另一方面要尽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不给非法传销头目有法律“空子”可钻。

  首先,单个城市的局部打击,虽然也有一定效果,但也容易引发传销组织整体转移,导致传销“回潮”现象时有发生。来宾市市长张少康说,“一个地方开展各部门联动打击传销活动后,往往会导致传销人员流向别的地方,这就需要建立起一个完善的打传信息交换平台,及时地了解别的省市打击传销进展情况,对可能出现的传销人员"流入潮"提前做好准备。”

  其次,建立全国性的部门联动机制尤为重要。来宾市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副市长卢运福认为,针对打击“上线头目”这一环节,仅靠地方公安部门进行打击,受经费、人员等各方面因素限制,很难取得好的效果,因此亟须建立起一个全国性的部门联动机制,将“上线头目”的信息进行统一收集,然后由上级部门统一指挥协调相关地区开展抓捕工作。

  第三,针对如何进一步加大对传销危害性的宣传工作,一些基层干部建议,要进一步落实宣传“进社区、进高校、进农村”工作,通过严惩重罚一些大案要案,用实际案例对广大市民进行教育;同时,基层各有关部门、机构也应定期对辖区内的人员进行宣传教育,从根本上转变当地群众对传销的认识,让他们了解传销所带来的危害。

  “鉴于传销危害巨大,而且往往"打而不死",单靠工商、公安一两个部门的力量已难以胜任,因此应将这一工作作为各地政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考核内容,才能充分调动部门、社区和社会各方面的力量,保证传销这一"经济邪教"能够"露头就打"。卢运福说。文/《瞭望》新闻周刊记者叶建平刘文国

  新华网北京8月27日电(记者张景勇)“在7月16日至8月15日的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期间,14个传销重点省区市的公安机关共破获传销犯罪案件近600起,涉案金额17亿元人民币,捣毁传销窝点6600多个。”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副局长高峰27日在接受中国政府网访谈时说。

  从传销这种营销方式变异为违法犯罪行为以后,我国打击传销的行动就一直没有停止过,历次专项行动也都取得了非常明显的效果,但为什么传销还屡禁不绝? (来源:瞭望)
(责任编辑:房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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