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今天通报六起违法涨价事件价格司副司长上午在中国政府网指出—— 串通涨价最高可罚20万
罚款数额偏低拟增加罚款额度 已报国务院价格 举报消费者请拨“12358”
本报讯(记者徐烨曹雪)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司副司长张满英上午指出,对于价格串通、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的行为,最高可罚款20万元。
今天上午10时,张满英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主题是“严厉打击价格串通、哄抬价格和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努力保持市场价格基本稳定”。
针对前一段时间食品领域价格违法行为出现一定程度上升的势头,国家发改委下发了一系列通知,要求各地开展食品价格专项检查,重点查处价格串通、哄抬价格、价格欺诈三种价格违法行为。
张满英指出,依据《价格法》和《处罚规定》的规定,价格主管部门对于价格串通、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的行为,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目前的《处罚规定》中缺乏具体的、可操作的相关规定。现行《处罚规定》设定的罚款数额偏低,不足以威慑和惩戒违法者。”
张满英透露,目前,有关部门正在总结各地执法经验,开始对《处罚规定》进行修订,并已经报请国务院进行审议。《处罚规定》修订内容包括,适当提高对于上述三类价格违法行为的罚款金额。
《处罚规定》的修订内容还包括,细化不正当价格行为的表现形式,特别是关于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和哄抬价格等行为。此外,还将进一步明确关于行业组织的法律责任。
据介绍,《价格法》第17条规定“行业组织应当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加强价格自律,接受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工作指导”。行业协会、商会、学会等行业组织可以给经营者提供各种服务,但不得从事价格串通等违法行为。对行业组织存在的违法行为,也应当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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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今天通报六起违法涨价事件
本报讯(记者徐烨曹雪)今天上午,发改委通报了六起违法涨价事件。
据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司副司长张满英介绍,最近各地价格主管部门查处了一大批价格串通、哄抬价格和价格欺诈案件。
他同时通报了重庆、湖北、吉林等地的六个违法涨价的典型案例(见右表),涉及餐饮、网吧等行业。
贴心提醒
价格举报请拨“12358”
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司副司长张满英指出,如果消费者发现经营者哄抬物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可及时向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投诉举报。全国统一的价格举报电话是“12358”。价格主管部门会及时调查处理,并将结果反馈给举报人。 文/记者曹雪
发改委今日公布的价格违法典型案例湖北省荆州市物价局查处豆制品经营者串通涨价案。湖北省荆州市豆制品经营户于8月2日集体串通,统一提高豆制品价格,提高香干子、豆腐等四种豆制品的市场销售价格,平均涨幅20%左右。
浙江省嘉兴市物价局制止餐饮企业价格串通行为。嘉兴所有品牌餐饮企业从8月中旬起价格将上调20%。
重庆市物价局叫停火锅集体加收锅底费。
重庆巴南区李家沱10多家火锅店准备于8月16日开始同时收取每锅10元的锅底费
河北省衡水市物价局制止网吧价格同盟行为。
衡水市网吧协会于5月29日制定了全市网吧统一上网价格(会员每小时1.5元,非会员2元,统一之前各网吧的价格一般为1—1.5元),并将统一价格张贴在每个网吧。
吉林省吉林市价格监督检查局查处豆制品协会串通涨价案。吉林市豆制品协会8月8日召集10余家豆制品企业开会,串通提高全市干豆腐价格,统一将干豆腐制品批发价由每公斤4元涨到4.6元,同时向零售商建议把干豆腐零售价格由每公斤4.6元涨到6元。
陕西省西安市查处超市虚构原价欺诈行为。8月2日,西安市一超市以4.38元/公斤(略低于市场平均价)的价格销售鸡蛋,并规定顾客每人次限购15个鲜鸡蛋(约1公斤)。
专家解析
建议多渠道曝光价格违法企业
北大法学院副院长、行政法学专家沈岿上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除提高罚款额度,政府还应该运用更多渠道来处理乱涨价,应该加大对价格违法企业的曝光。
沈岿说,目前的《价格法》中,关于涨价的内容措施不够细化,虽然可以让职能部门在行政过程中可操作性加强,但同时也不容易让被惩处单位心服口服。
另外,对于企业来说,他们更加注重自己的社会形象等,可对其违法行为进行多渠道的曝光。
沈岿说,8月份以来,发改委出台处理哄抬物价的文件相当多,说明了发改委整治乱涨价的力度,也说明了该部委在回应民生问题上态度很坚决,如此大的行政力度必将给上涨的物价带来一的定降温作用。不过,8月份高密度的文件的落实情况,还要靠各级政府的推行。 文/记者徐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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