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28日电 据香港中通社报道,香港报刊《成报》因拖欠十九名员工薪金、强积金及有薪假期薪金,合共四十五项罪名成立,观塘裁判法院二十七日判《成报》罚款二十二万八千港元,并须于两个月内缴付。
法官判案时指,《成报》有拖欠员工薪金的前科,因此判刑不可太轻,避免向其它机构传递错误讯息。
法官又要求《成报》在三天之内,向其中两名员工发放超过二万港元的薪金及年假薪金。若支票未能在三天内兑现,将会复核判刑。
案情指,《成报》于去年至今年四月期间,共拖欠十九名员工的薪金、年假及强积金,合共三十七万港元。
(责任编辑:赵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