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玲通讯员陆晓晴
晚报讯 因老板不付工资,王建竟纵火将网吧的仓库烧毁。近日,松江法院以放火罪判处王建有期徒刑3年。
今年20岁的王建中专毕业后,到网吧做了一名网管。老板承诺每月支付其工资1000元,但是过了一个多月还不见老板发工资,王建就去向老板讨个说法。
但是老板说由于他是新来的,要考察一个阶段,3个月后才发工资。王建于是和老板争吵起来,一气之下,王建说不干了,临走的时候从网吧的电脑里拆了2根内存条。但他还没走出门口,就被老板抓住,他只好把东西拿出来。
2007年2月6日凌晨3点,他携带酒精、报纸等物,潜入网吧一楼与二楼间的仓库,将酒精洒在物品上,用火点燃,瞬间引起大火,烧毁了仓库内储存的饮料、零食等。过了一个月,在家属的劝说下,王建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责任编辑:李培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