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打发票中奖率十一起提高一倍
本报讯 (记者赵鹏) 昨天市地税局宣布,本市将自10月1日起,取消《北京市定额专用发票》的布奖。相应地,机打发票中奖率将提高近一倍。
市地税局票证中心的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为了促进国标税控收款机在本市的推广应用,市地税局决定对本市现有实行有奖发票的票种进行调整,提高税控有奖发票(机打票)的中奖几率。
据介绍,本市有奖发票总体中奖率不会改变,但随着取消对《北京市定额专用发票》(包括企业自印的有奖定额发票)的布奖,本市机打发票的中奖率将相应提高1%左右,相比过去提高近一倍。
此外,为了避免纳税人的损失,2007年9月1日前商户已领购但尚未使用的《北京市定额专用发票》可继续使用。也就是说,即使年底时商户给消费者开出一张其9月1日前领购的《北京市定额专用发票》,消费者中了奖,照样可以兑奖。
市地税局还决定,2007年9月1日起,在本市缴纳营业税且具有固定经营场所(未达到营业税起征点的个体工商户除外)的纳税人,凡在8月1日前已领购使用《北京市定额专用发票》但尚未认购安装税控装置的,均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和市地税局有关规定安装使用国标税控收款机,税务机关原则上不再提供《北京市定额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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