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8月28日电(记者王娇萍)全国工会系统《劳动合同法》知识竞赛即将拉开帷幕。记者今天从中华全国总工会专门就开展《劳动合同法》知识竞赛下发的通知中获悉,此次竞赛活动的参赛对象为全国广大职工和工会工作者,竞赛试题将于9月10日在《工人日报》刊出。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因此,《劳动合同法》与劳动者利益密切相关,正如《通知》所指出的,《劳动合同法》的颁布,标志着我国职工权益维护和劳动关系稳定有了更强有力的保障。
据悉,《劳动合同法》自6月29日经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以来,全总高度重视,全总书记处多次就学习宣传贯彻好《劳动合同法》进行研究部署,全总领导带头认真学习,并要求各级工会要把《劳动合同法》纳入工会“五五”普法的重要内容,与学习宣传《劳动法》、《工会法》结合起来,制订计划,采取多种形式,在广大职工和工会干部中掀起学习宣传《劳动合同法》的热潮。
基于此,全国总工会“五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在全国职工和工会工作者中开展一次《劳动合同法》知识竞赛,以调动广大职工群众和工会干部的学习热情和积极性,推动《劳动合同法》学习宣传工作的进一步深入。
根据《通知》,竞赛活动分预赛、决赛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预赛,主要采取报纸答题的形式;第二阶段为决赛,于2007年12月底在中央电视台进行。具体安排上,9月10日在《工人日报》刊出竞赛试题,答题时间截至10月31日,并在12月10日前根据预赛结果评选出竞赛组织奖和个人奖,确定进京参加第二阶段的中央电视台《劳动合同法》知识竞赛决赛代表团名单,2007年12月30日之前在中央电视台以团体决赛的形式角逐团体的优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