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周艳涛)员工炒老板鱿鱼将不用再支付违约金;超过一年不签合同的,自动视为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位如果不签合同将支付两倍的工资……明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简称《劳》)施行之后,这一切都将成为现实。
昨日,由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科学研究所等单位举办的2007新人力《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高峰论坛在西安召开,全国人大法工委、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负责人以及专家教授,为西安企业界解析《劳》将对劳资双方产生的影响。
“试用期”将不再是“白干期” “目前许多单位滥用试用期,试用期内给的工资低,而且辞退比较方便,严重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专家说,为了防止有些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劳》明确规定了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并对试用期的工资进行了规定,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的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单位不签合同将赔得更惨 专家分析,不签劳动合同在许多企业普遍存在,新法出台实施后,用人单位再不签合同将付出更大的代价。按该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必须签约,超过1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签约两次后将签无固定期限合同 “劳动合同短期化在我国特别明显,许多企业都是一年一签合同,让劳动者长期处于紧张和压抑的状态。《劳》的一大任务就是防止合同短期化和频繁签订劳动合同。”专家说,出台《劳》的两大目的便是解决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和劳动合同期限短的问题。《劳》规定,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后,如果双方再次续约,劳动者可以决定是否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规不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在解除或终止合同时,应按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双倍支付赔偿金。
另外,劳动者已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的也将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炒老板鱿鱼不用支付违约金 专家:《劳》实施后,想炒老板鱿鱼的员工可以“挥挥衣袖不留下一分血汗钱”了。《劳》规定,除非劳动者接受过单位的培训,或有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的协议,劳动者不需向单位支付任何违约金。
按国家现行规定,劳动者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是无需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劳》实施后,劳动合同期满时,终止劳动合同的,单位也将支付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