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贪污医疗保险费,不惜把外甥和女儿拉下水,分工合作伪造医疗保险报销票据,从中骗取巨额保费。继河南省新蔡县医疗保险中心出纳赵效芳因贪污罪、帮助伪造证据罪被判刑后,近日,其外甥赵志炜、女儿李媛也因贪污罪及帮助伪造证据罪先后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
2004年至2005年12月,赵效芳利用其担任新蔡县医疗保险中心出纳的职务之便,采取添加虚假票据、涂改会审会签单等手段,先后单独或伙同他人贪污医保资金36笔共计25.2万元,帮助他人伪造医保票据9.45万元。在实施犯罪的过程中,赵效芳还指使其在该县财政局工作的外甥赵志炜、女儿李媛帮助其打印虚假票据、书写领条、代为到银行取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