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8月29日电(记者张敏)“中央企业要在节能减排工作中发挥表率作用。”国资委今天向在座的中石油、华能、一汽、宝钢等上百家中央企业发出了鲜明的信号:如果完不成节能减排任务,将向他们问责。
国资委主任李荣融在中央企业节能减排工作会上说,央企节能减排工作目标已经确定,到“十一五”期末,央企要确保完成单位增加值能耗降低20%,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
“问责制”在这次会上推出。国资委将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纳入了央企负责人第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之中,与企业负责人的收入、提拔、任免挂钩。
与完成任务、超额完成任务的奖励措施相比,完不成任务的惩罚措施更加引人注意。央企老总们听到了如下内容:完不成任务的企业,要根据情节相应给予扣分处理;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造成能源浪费、环境污染严重的企业,或弄虚作假的企业,除有关部门依照规定给予处理外,国资委将在业绩考核中给予降级、降分处理。
目前,央企几乎控制了全国的原油、天然气和乙烯生产,发电量占全国的一半,煤炭产量占全国的15%左右。央企既是能源生产大户,也是能源消耗大户。
在今天的会议上,李荣融说:“中央企业节能减排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全国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他还引用中央领导的话来督促企业提高对节能减排的认识:“中央企业不仅仅是一般的企业,而且是关系到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体现国家意志的企业。”
国资委在这次节能减排专题会议上,按照能耗情况将央企划分为三类,并具体划分出节能减排的考核目标:第一类是30家“重点型”企业,考核“万元增加值综合能耗降低率”、“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或单位产品能耗;第二类是66家“关注型”企业,要求集团公司针对所属的节能减排重点企业,尽可能提出量化的节能减排考核目标,纳入集团公司的考核内容,并将有关考核内容在与国资委签订的责任书中加以明确;第三类是58家“一般性”企业,根据不同行业特点,设置定性考核指标,并在业绩考核责任书中予以约定。
国资委还要求,石油石化、冶金、电力、交通运输、化工、煤炭、建材等重点行业,力争到2009年末,提前完成目标。对30家“重点型”中央企业,各项主要生产经营业务的能耗、水耗、污染物排放指标全部实现历史最好水平,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企业接近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八行业节能减排分解目标
2007~2009年第二任期的节能减排分解目标是:
石油石化行业:2009年,主要产品单耗指标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万元增加值能耗比2005年下降16%,二氧化硫排放量比2005年下降9.3%,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比2005年下降8.4%;单位增加值新水用量比2005年下降24%。
钢铁行业:2009年,各项节能减排指标达到国内领先水平,重点企业的主要产品单耗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万元增加值能耗比2005年下降16%,吨钢综合能耗比2005年下降10%;二氧化硫排放量比2005年下降16%,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比2005年下降23%。
电力行业:2009年,火力发电企业平均供电煤耗接近国际平均水平,供电煤耗比2005年降低5.1%,二氧化硫排放量比2005年下降27.8%;电网企业综合线损率平均下降0.36个百分点以上,接近国际平均水平。
有色行业:2009年,主要产品单耗达到国际领先水平;万元增加值能耗比2005年下降16%,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比2005年分别下降8%。
交通运输行业:2009年,单位运输周转量能耗居于国内同行业较低水平;民航运输企业万元收入综合能耗比2005年下降12.8%,水运企业万元收入综合能耗比2005年下降14.2%。
化工行业:2009年,主要产品单耗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万元增加值能耗比2005年下降16%,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均下降8%。
煤炭行业:2009年,煤炭采区回采率保持国内领先水平,不低于85%;万元增加值能耗比2005年下降16%,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分别下降8%。
建材行业:2009年,主要产品单耗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部分产品单耗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万元增加值能耗比2005年下降16%,二氧化硫排放量比2005年下降15%,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比2005年下降6%。
(本报记者张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