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健全住房保障工作机制 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
2007年8月30日上午10时,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建设部副部长齐骥同志介绍多渠道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等方面情况,并答记者问。
关于健全住房保障工作机制,齐骥说,一是要落实经济政策和用地政策。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免收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实行划拨方式供应土地,并在年度用地计划中优先安排、保证供应。同时,要求加强规划设计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功能质量。
二是健全工作机制。要求抓紧开展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调查,在今年年底前建立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档案,制定工作目标、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落实资金和用地;要求健全廉租住房制度和经济适用住房制度中的申请、审核和公示办法,严格开展申请人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的调查审核,健全退出机制。
三是落实工作责任。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加强监督指导,纳入对市县政府的考核。城市政府要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构;每年要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向同级人大报告工作完成情况。国务院有关部门将加快制定有关的资金、土地、税收、金融等配套政策,加强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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