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银川8月30日电 (陈勇、周志忠)记者昨天从宁夏回族自治区工商局获悉:今年以来,宁夏工商机关查处的传销案件中,绝大多数是“拉人头”式传销,这也是传销中危害最大的一种。
工商执法人员介绍说,“拉人头”传销采用的方法是:传销组织者租用民宅,然后以介绍工作、做生意、邀请参加旅游为借口,将外省市的亲戚、朋友、同学、战友、同乡甚至家人骗来聚集。
受骗者一旦进入窝点,传销组织者便软硬兼施,先将其身份证和手机等财物扣留,然后强迫他们接受封闭式培训,灌输传销理念,也就是所谓的“洗脑”,不许看电视、报刊,外出或打电话均有人陪同监视。经培训“洗脑”并交纳一定数额的费用成为下线后,再以同样的方法发展下线的下线,形成“滚雪球”式的恶性循环。
从近期查获情况看,宁夏“拉人头”式传销窝点主要隐藏在城乡结合部、车站周边、居民小区的出租房内,男女十几人混住,实行“家长式”管理,传销人员大多来自四川、重庆、贵州、湖南、安徽、河南、福建等地,多数是农民、下岗职工和未找到工作的学生,年轻人居多。外省区工商机关打击传销的情况证实,宁夏也有许多人被骗到山东、四川等地从事传销活动。
宁夏区工商人员还介绍说,传销只是富了极少数组织者,绝大部分传销人员不仅赚不到钱,反而负债累累。大多数参与传销人员的经济状况较差,被骗后身无分文,生活无着落,有的甚至偷盗、抢劫,给社会治安带来隐患。有的人被“洗脑”后,对传销和变相传销理念深信不疑,遣散后很容易被组织起来,重新参与传销活动。
工商机关提醒广大群众:参加就业、招聘、最好到政府或劳动、人事等正规部门设立的人才交流市场,做生意时一定要核实对方的资质信誉情况,不要冒然接受邀请,避免误入传销活动。
(责任编辑:赵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