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 行政执法责任制配套制度成体系 本报南京8月31日电《江苏省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江苏省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和《江苏省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三个文件今年9月1日开始实施,标志着江苏省行政执法责任制配套制度已成体系。
据了解,《江苏省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对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组织领导、实施方式和监督检查作了具体规定;《江苏省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对评议考核机关、评议考核内容、评议考核标准、评议考核方法、评议考核结果及其应用作了详细规范;《江苏省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对责任追究范围、责任承担主体、责任追究方式、责任追究机关、责任追究程序作了详细规定。
据江苏省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孙如林介绍,近几年来,江苏省着力在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制度建设上体现系统性,一方面建立并实施了行政执法依据定期梳理、行政执法公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行政执法人员学法、法律法规规章宣传等13项制度;另一方面是把行政执法责任制纳入政府目标管理。
蒋德 衡晓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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