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沈阳8月31日专电(记者范春生)辽宁省锦州市一名年轻女子发财心切,编造了“副处级干部”“国际刑警”等一串诱人头衔,以帮人“办事”之名骗款180余万元。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以犯诈骗罪一审判处其无期徒刑。
2006年12月13日,锦州警方接到报案,一个姓兰的年轻女子以能买到集资楼为由,骗走受害人10多万元。兰某自称是锦州铁路公安处的警察、副处级干部、劳动模范,还考上了国际刑警。“干爸”“干妈”也很有“能量”,啥事都能“摆平”。
法院查明,兰某今年26岁,是锦州某单位的一名普通职工。兰某利用虚拟、令人羡慕的“头衔”,从2005年2月至2006年12月,以帮助买集资楼、安排调动工作等为由,先后骗了17名受害人,共计骗得钱财180多万元。
因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兰某一审被判无期徒刑。法院同时还判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追缴犯罪所得返还受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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