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九月一日电(记者刘长忠)记者今天从中国国家质检总局获悉,为促进中国出口水产业规模化、科学化发展,保证出境水生动物国际贸易健康卫生和可持续发展,《出境水生动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正式颁布。
《出境水生动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该办法适用于对养殖和野生捕捞出境水生动物的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
其管理对象包括鱼类、软体类、甲壳类等水生动物(包括其精液、卵、受精卵),如鱼、虾、蟹、贝、螺等。对于龟、鳖、蛇、蛙、鳄鱼属于进出口贸易中常见的两栖、爬行类动物。
据介绍,中国是世界水产养殖生产大国,在一九九零年中国水产生产总量就跃居世界首位,而且自二00二年起连续四年,中国水产出口贸易一直位居世界首位。随着世界范围内水产养殖业及其国际贸易的迅速发展,世界各国对水生动物疾病、生物安全、水产品食品安全的重视与日俱增,对水生动物的卫生要求也越来越严格。
国家质检总局表示,制定全面的管理办法,建立操作性强的注册登记、监督管理和检验检疫规范流程,完善中国水生动物进出境检验检疫的规章制度,为检验检疫机构和检验检疫人员提供依法行政的依据,规范并加强中国对出境水生动物的检验检疫管理从而成为当务之急,该办法的出台将有助于中国对出境水生动物的检验检疫和监督进行规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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