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规定建设工程相关人员要承担终身质量责任
“豆腐渣”设计者 退了休也难逃责
时报讯 (蒋铮)湖南凤凰塌桥,九江大桥塌桥……将来,此类事件,在广东只要属于设计责任,无论是设计单位法定代表还是设计人,即使换工、退休,也不能“脱干系”——记者前天从省建设厅获悉,新出台的《广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大大增加了对设计、勘察者的法律约束。
设计事故“整条线”追究
凤凰塌桥、九江大桥塌桥引起世人注意,大桥设计方面有无纰漏,成为关注焦点。按照《条例》,从设计勘察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到项目负责人、审核人、设计人员和技术人员,“整条线”都要实行全面负责制,一旦出了纰漏,追究责任“一个都不能少”。
《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质量保证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相关人员要承担相应的终身质量责任,其中,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对本单位编制的勘察、设计文件全面负责;项目负责人对其负责项目的勘察、设计文件负责;技术负责人、项目审核人、项目审定人对其负责审核、审定的勘察、设计文件负责;执业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对其负责编制的勘察、设计文件负责。
重要建筑市民也有发言权
广州第一高“西塔”等建筑都是城市的标志性建筑。将来,在广东,凡是标志性建筑,即使不是政府出钱筹建,到底能长什么样,建设单位也有义务向社会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根据《条例》第十八条,对于影响城市景观和公共利益的重要标志性建(构)筑物或者重大的基础设施工程的设计方案,建设单位应当向社会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用伪劣材料吊销你资质
大牌设计单位想靠卖图章收取挂靠费,或选用假冒伪劣的建筑材料,将来可能被吊销资质。
勘察设计单位有以下行为的,轻则罚款,重则吊销资质:伪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证书或者图章,以其他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的名义承揽业务的行为。
擅增造价造成损失要赔
现在市场上不少“钓鱼”工程,都是勘察、设计单位先接受业主报价,拿到工程后,再在设计方案中想办法,擅自提高工程造价,而业主因已“上了贼船”,工期紧张,难换他家,往往有苦难言,只能被迫接受高价工程。今后,业主有权利说“不”。
《条例》规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工程立项批准的估算,不得擅自增加工程量和工程造价提高勘察费、设计费。违反规定的,除责令改正外,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还要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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