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华人餐馆联盟主席黄克锵谈“西贡餐馆风波”
近日,纽约多家餐馆的华人员工纷纷举行示威活动,反对餐馆老板克扣员工工资。而事件的起因,则是前不久纽约西贡餐馆36名华人外卖员工正式向所辖区法院递送了一张诉状,指控老板未按“最低工资”的标准发放员工工资,要求老板按纽约州的规定全额发放最低工资和补发欠薪。西贡餐馆外卖员工的抗议活动在华人社区引起了强烈反响,一些同样遭受了不公待遇的餐馆华工也纷纷加入到“讨薪”的行列。为此,本报记者采访了美国林则徐基金会主席、美国华人餐馆联盟主席黄克锵,了解到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
纽约餐馆的外卖员工
本报驻华盛顿记者 赵广俊
西贡餐馆是导火线 西贡餐馆是一家在纽约开的连锁店式餐馆。该餐厅老板长期以来漠视劳动法规,侵害外卖工人的合法权益,其中包括违反州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法、加班不发加班费、罚款规章不合理以及其他非人道的歧视性待遇等。
按照纽约州的规定,即使是餐饮业这一特殊行业,不算小费部分,其最低工资标准也应是时薪7.15美元,然而西贡餐馆却从来没有按照法律规定按时给员工发放过薪水,其中外卖员工的待遇最惨,他们的时薪只有1.6美元,不仅远远低于州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而且连餐馆普通侍者的工资水平都不如。
外卖员工的辛酸还不仅如此,由于工作的特殊性,他们常常只能在餐馆里匆匆吃到老板提供的一个菜(餐馆内侍者的工作餐一般是两个菜),因此常常食不果腹,不得不自己掏钱在外买食充饥。外卖员工由于现金外露,还常常会成为流氓歹徒打劫的对象。
黄克锵介绍说,在外卖员工的待遇和工资状况毫无改善的情况下,西贡餐馆员工计划组织工会,与老板进行抗争。老板面对员工的合理要求,不但不予以积极考虑,反而出言不逊,威胁辱骂外卖员工,说他们“猪狗不如”。为了免受官司和罚款所带来的损失,老板还要求华工签署不合法的意见书,谎称工人已领到了州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有几十名员工不愿昧着良心说假话,结果被老板开除。据在该餐馆长期从事外卖的员工透露,拥有几家连锁店的西贡餐馆营业额每月都在百万美元以上,但却不愿意付给员工全额最低工资。
在员工被开除以及自身工作条件和待遇毫无改善的情况下,一直忍气吞声的外卖员工再无法忍受下去,终将老板告上了法庭,走上了依法维权之路。
司法部门介入调查 自纽约华埠开埠以来,中餐馆员工受欺压受剥削的现象就已存在。大多数华工由于身份、语言等问题,往往对老板的剥削行为只能选择忍气吞声。但是近年来,也有越来越多的华工勇于选择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的权益。2007年2月,纽约一家酒楼因私自克扣华工应得的小费,被法院裁定向11名员工支付70万美元的欠薪和惩罚性赔偿。
“西贡餐馆风波”及其后的一系列示威活动,也引起了美国司法部门的高度重视,业已对餐馆外卖员工的指控展开调查,准备以“劳工反黑法”来约束那些黑心老板。
关于劳资纠纷,美国华人餐馆联盟主席黄克锵提出,要用“法、理、情”三个字来解决劳资这个“结”。首先是无论劳工法还是移民法双方都要严格遵守;其次老板和员工要讲理;最后是通过互相理解、动之以情解决问题。对于本案,黄先生说,最理想的解决方案还是劳资双方通过谈判最终达成和解,按纽约州政府的规定全额发放最低工资和补发欠薪,还外卖员工以公道。
据黄克锵介绍,美国华人餐馆联盟在第一时间得知此事后,曾试图同这家餐馆老板进行接触,化解劳资之间的矛盾。福建同乡会以及其他同乡会也纷纷表示,一定要为打工仔讨回公道,但是由于餐馆对员工的抗议示威有偏见和对餐馆联盟以及其他组织的介入有抵触情绪,这种和解的努力未能奏效。
此次西贡餐馆员工示威及控告老板和追讨欠薪的事件并非是一起孤立的事件。西贡餐馆事件一方面表明华工已经到了忍无可忍的地步,另一方面也说明他们的法律意识在提高。黄克锵先生警告说,这起事件应引起所有餐馆业主的关注,希望众多餐馆业主能自律,吸取教训,能够尊重保障华工的合法权益。
本报华盛顿9月1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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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联邦国会和州议会通过立法对全国和各州的最低工资都有明确的规定:
联邦政府部门的最低工资从2007年7月24日起为每小时5.85美元。
弗吉尼亚州的最低工资为5.85美元;华盛顿哥伦比亚地区为7.00美元;纽约州最低工资为7.15美元。
美国劳工部还明文规定,在各州最低工资标准同联邦最低工资标准发生冲突时,按最高标准执行;劳工部还要求,为了监督的方便,雇主要将最低工资标准以告示的形式公布于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