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的事一刻也不能耽搁!”
———海南三级工会组织紧急行动为农民工讨薪
“工会是我们的救命恩人啊!我们再也不用担心受伤工友的医药费无着落了。”
8月30日上午10时20分,在海南省澄迈县总工会二楼会议室,农民工王明友和他的工友们拿着刚刚领到的工钱,一边说着,一边紧紧握着澄迈县总工会和澄迈县交通局领导的手。
在海南省总工会、海口市及澄迈县总工会等工会组织的关心下,王明友和他的14名工友们不仅领到了被拖欠的41600元工钱,而且因讨薪被打伤的几名工友的医疗费也有了着落。
8月26日下午,海南省政协副主席、省总工会主席张海国了解到,海口几名农民工在讨要工资时,遭殴打致伤,目前正在医院救治。他即刻要求工会有关部门及时查明真相,加紧医治伤者,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并要汇报结果。
“农民工的事一刻也不能耽搁!”下午16时,海南省总工会副主席徐天仁接到张海国主席的指示后,即与海口市总工会主席王国地、澄迈县工会主席王金满取得联系,并成立了海南省、海口市、澄迈县总工会3个调查组,分头前往有关单位进行调查。
17时,省总调查组来到海南省人民医院住院部,看望受伤的3位农民工,并代表工会送去慰问品和3000元慰问金,同时与医院协调解决治疗和医药费等问题,想方设法将原来住在走廊的农民工,在晚上19时转移进病房,确保了伤者能够得到良好的休息与治疗。
调查组详细了解了伤者的情况。农民工孙广汉伤势较重,“左眼视物模糊,左眼球瞳孔散大,左颜面部肿胀明显,左眶周及结膜处肿胀淤血,左耳前伤口长约5厘米,左耳后伤口长约2厘米,头顶伤口长约6.5厘米,右手食指伤口长约2厘米,鼻骨左侧骨折”。经医院缝合伤口,并给予抗炎、止血、预防感染等治疗。目前,伤者情况尚好。三名伤者中,受伤较轻的一名农民工经门诊治疗后当天已经出院。
与此同时,澄迈县总工会也在20时之前,基本调查清楚了讨薪被打事件的来龙去脉。根据澄迈县农村公路通畅工程施工项目建设规划,澄迈县交通局作为业主,经公开招投标,将澄迈县农村公路通畅工程第6标段肖阳至五村公路项目交给广东省某建设公司承建,双方签订了工程建设合同,王×为广东省某建设公司代表。中标后,王×将工程转包给郑××,郑××搞完路基垫底工程后,又将路面砼工程转包给朱××,朱××组织20余名农民工从2006年12月底开始施工。由于资金及管理等问题,施工进度缓慢。目前,拖欠15名农民工工资41600元,管理人员工资约28330元,合计69930元。
而此时的海口市总工会调查组了解到情况是,据当地警方介绍,拖欠工钱的这段公路,因近期水泥、河沙、碎石等建材价格上涨较大,如继续施工将严重亏损,因此,朱××不同意继续施工。为解决问题,王×、郑××、朱××三人约定于8月23日下午,在海口市凤翔路北辰酒楼一楼咖啡厅进行协商。至当天晚上21时多,三方意见仍不能达成一致,因而产生冲突。王×、郑××的人员围攻朱××等人,并将孙广汉等3人殴打致伤,打人者目前在逃。尽管现在没有证据证明王×、郑××动手,但作为涉案人员,他们已被治安拘留。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破之中。
8月27日上午,海南省总工会副主席徐天仁再次召集省、市工会有关负责人会议,认真分析了3个调查组提供的情况,一致认为王×、郑××、朱××3人之间的纠纷尽管主要是工程建设合同纠纷,但又涉及到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的问题,根据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农民工工资不允许拖欠,被打伤的农民工治疗的医药费应给予补偿,农民工合法权益应受到保护,行凶打人者应予惩处。
会议要求澄迈县总工会与县交通局协商尽快从工程款总额中拿出69930元,直接支付给15名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和工程管理人员,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在公安机关对案件尚未依法做出明确的处理意见之前,要求海口市总工会协调市公安机关督促肇事者或王×预付必须的医疗费等,保障受伤者获得及时必要的治疗;建议海口市公安部门及时查清事实真相,依法追究肇事者的法律与经济责任。
会议还要求海南省各级工会要以此事为契机,加大农民工维权工作力度,加强工会组建工作,最大限度地把农民工组织到工会中来,要切实解决农民工生活、生产问题,积极开展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加大宣传《工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力度,进一步提高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全体职工知法、守法、用法的能力,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8月28日上午,在各级工会的积极协调下,澄迈县交通局已同意支付20万元给王×,用于支付伤者医疗费、农民工工资,并清算部分工程款。
8月29日,澄迈县总工会已会同该工程的一包、二包、三包单位把拖欠农民工的工资表编制好。
8月30日,在澄迈县总工会二楼会议室,农民工们领到了被拖欠的全部工钱。至此,一场因讨薪被打事件得到部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