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潘从武31份判决书起草完毕,只等宣判,可就在宣判前的最后时刻,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的法官又做了一次努力,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于8月27日达成了调解协议。
这是一起31户业主状告房产公司的纠纷案。
法院查明,这31户业主购买的房屋是被告房产公司与另一家房产公司联建的,因两家房产公司产生矛盾,导致房产证无法办理。
由于双方争议较大,法庭审理结束时,双方仍未和解。法官为这31起案件草拟了判决书。
8月27日,在宣判前,法官做了最后调解:“如果你们不能和解,判决后若一方上诉,诉讼时间以及诉讼中的人力、物力成本将会不断增加;如果你们达成了和解,你们因诉讼保全的资金也将提前"复活"。”
在法官入情入理的解释下,双方当事人终于在宣判前的最后时刻和解:房产公司为业主办理房产证,31户业主继续履行双方签订的合同,按时交清拖欠银行的按揭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