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瞭望》文章:质量风波中的美方责任
要想真正降低消费者面临的安全威胁,与其一味谴责,不如静下心来寻找监管漏洞,并努力堵塞
文/梅新育
今年3月以来,从日化产品到食品、再到玩具,中国出口商品质量风波不断扩大,指责者的调门也越来越高,美国某些国会议员、议员候选人和媒体尤甚。
据中国国家质检总局统计,2004年~2006年间,中国对美国的食品出口合格率分别为99%、99%和99.2%;美国对中国的食品出口合格率分别为99.01%、98.85%和99.09%;同期中国对日本和欧盟的食品出口合格率三年均分别高达99.8%、99.9%和99.9%。
来自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国际贸易委员会的统计显示,2006年7月至2007年6月,美国各口岸已查获并退回的进口食品批数最多的国家并非中国,前两位国家分别比中国多395批次和112批次。
前不久,日本厚生省公布了2006年日本进口食品合格率,其中自中国进口的食品合格率为99.42%,美国是98.69%,欧盟是99.38%。日本是中国食品的最大出口市场,也是全世界公认的食品卫生标准最严格的国家。
因此,要想真正降低消费者面临的安全威胁,与其一味谴责,不如静下心来寻找监管漏洞所在,分析其原因,并努力堵塞。
近20年来,经济全球化取得了长足进展,全球生产的重新布局尤为壮观,中国也以远远超过世人预料的速度成为经济全球化不可忽视的关键参与者之一。就中美货物贸易而言,1972年,中国对美主要出口仅为1100万平方米纺织品;1979年,中美贸易额仅为24亿美元;而2006年,据中国统计,这一数字已上升到2626.81亿美元,27年增长108.45倍,年均增长18.99%;按美方统计,2006年中美货物贸易额已高达3430亿美元。中美两国都从经济全球化中收益良多,而美国所得更大。但无论是作为出口国的中国,还是作为进口国的美国,其监管体制都未能完全跟上全球性生产和贸易发展的步伐,从而出现了监管漏洞,由此导致中国出口商品质量问题浮现。
监管漏洞之所以出现,有客观根源,即全社会可供使用的监管资源短缺,毕竟相关的技术、设备需要时间和资金投入,相关人员培训更非一日之功;也有主观根源,即社会上有足够的资金、技术、设备、人员可供监管使用,但是决策者却没有为此作出足够的投入。中国政府已为商品质量监督投入了巨大的人力物力,但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诸多在西方发达国家司空见惯的老商品对于中国市场而言还是新商品,中国本身就面临着要对众多新商品建立质量监管体系的任务,监管资源短缺的矛盾相当突出,亦即中方某些监管漏洞很大程度上源于客观根源。相比之下,美国在这方面的问题很大程度上就属于主观根源了。
今年7月,美国耶鲁大学管理学院国际贸易和金融学教授、美国商务部前副部长杰弗里加腾以《为何西方必须规范中国出口》为题撰文指出,过去25年来美国未能及时更新进口产品监管体系,过去10年里,美食品药品管理局检查的产品增长了3倍,但其预算却一直未增加,而过去几年美消费产品委员会人员和预算则均削减至少10%。但是,杰弗里加腾并未深入探询为何出现了这种进口产品质量监管工作量猛增而资源投入止步不前的状况,而这才是更值得承担治国责任者们反思和改进的,特别是掌握政府预算核准大权的美国国会应当为出现这种情况承担什么责任?
中国商品质量风波发生之后,完善国际贸易商品质量监管体系已成为共识。然而,在这次风波中也可看到,本意旨在保护消费者安全的国际贸易商品质量监管亦有沦为歧视性贸易保护主义工具的风险。
因此,一个合理、可行的监管体系应确保公平,即受益与责任对称。当今经济全球化的突出特点之一就是生产外包迅猛发展,而加工贸易占据出口“半壁江山”也正是中国外贸的突出特点。在中国加工贸易出口模式中,中国生产企业按照客户订单要求组织生产,在整个产业链的利润分配格局中所占份额甚小,通常只能获得10%,甚至更少,大部分利润被外资品牌商、销售商等取得。而且,中国制造商是严格按照订货客户的设计标准制造的,“中国制造”之所以能迅速赢得广大的海外市场,根源也就在于中国制造商这种严格遵循订货客户设计标准的能力。而在此次风波中,一些中国出口商品质量出现问题,并不是因为中国制造商没有达到订货客户的设计标准,而是因为订货客户设计标准自身就存在问题。在这种情况下,若要求中国生产厂商承担产品质量问题的全部责任,发出订单的美国客户却毫发无损,既不公正,也无助于有效解决质量监督问题。
所以,为预防质量问题,监督检查跨国外包企业的设计标准比监督检查成千上万家海外制造商的生产环节更有效,也更节约政府监管资源;在质量问题发生之后追究责任时,也应分清外包企业和制造商各自的责任,以守法和公正原则切实解决问题。
(作者为商务部研究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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