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新玲)天津市在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力度,今年投入4.12亿元,完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并设立多项政府奖助学金。
据了解,作为国家资助政策的配套政策,天津设立“天津市政府奖学金”,用于奖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中特别优秀的学生,每年奖励800名,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设立“天津市政府服务基层奖励金”,用于奖励本市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在校期间没有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后自愿到本市农村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从事第一线工作,且签订就业协议五年以上(含五年)的学生,每年奖励500名,奖励标准为每生5000元;设立“天津市政府助学金”,用于资助本市中等职业学校所有全日制在校生中没有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500元,资助两年,第三年实行学生工学结合、顶岗实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