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质监要求节后专项回访 杀回马枪严防食品“回炉”
9月4日,记者从省质监局获悉,在今年“中秋”和“国庆”期间的食品质量安全专项监管中,将直接对造成恶劣影响的食品企业判处“极刑”。
据介绍,全省质监部门在“两节”检查中将严格督促食品企业建立回收食品登记销毁制度。为了防止企业随意添加食品添加剂,对发现食品企业不备案、不如实备案或者备案后又私自添加其他物质的企业,将依法查处。此外,质监部门正在建立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一旦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将督促企业主动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主动召回产品。
质监部门特别要求在“两节”后进行专项回访,重点检查企业原料库、成品库,调查企业库存以及销售退回产品的处理情况,严防企业将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用于食品生产加工,一旦发现一律吊销生产许可证。对构成非法经营罪或者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的,一律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谢静、潘志远、张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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