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8月25日开始,家住渝中区大坪九坑子27号的代素琴便为4岁侄女入托奔波,10天过去,因为孩子曾患乙肝,几家幼儿园都拒收……昨日,看着小伙伴们高高兴兴去上学,4岁的林凤(化名)背着书包再次大哭:“我要读书!”
4岁幼儿哭着要上学
“我们已经连续跑了好几家幼儿园了,一听说乙肝两个字,马上就摇头不要娃娃。
据代素琴介绍,从8月25日开始,她便四处给林凤找幼儿园。在九坑子的欢欢(化名)幼儿园,老师已经将报名的相关手续办好,当得知林凤曾患有乙肝时,便坚决拒绝孩子入园。随后,代素琴又来到另一家幼儿园,在得知林凤患病的情况后,无论代素琴怎样解释,幼儿园冯园长坚称,除非有妇幼保健站的健康证明,否则幼儿园是不会收下林凤的。
代素琴说,在这10多天时间里,她先后跑了好几家幼儿园,但人家一听说孩子曾患有乙肝,便给予回绝。“望着孩子整天哭哭啼啼吵着要上学,我的心里难受。难道患病的孩子就没有享受教育的权利?”
日常接触不传染乙肝
“不要一谈到肝炎便色变。”重医附一院感染科主任黄文强教授说,乙肝传播途径主要是血液和体液,日常接触是没有传染性的。从林凤的情况来看,孩子经过一段时期的治疗,已经基本痊愈,学校应该理性地、科学地看待乙肝患者,而不能把乙肝患者看成洪水猛兽。如果幼儿园觉得孩子会传染,可以将其碗筷与其他小朋友的分开就行了。
有健康证明就不能拒收
据渝中区教委综合教育科工作人员介绍,1994年,卫生部、国家教委颁发了《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其中对儿童入园明确规定,儿童入园必须经当地妇幼保健机构或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并填写健康检查表;对离开园所3个月以上或有肝炎接触史的儿童应检疫42天,经体检证实其健康后方能回班。
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家长应该将林凤带到指定的部门进行检查,经体检证实其健康后,由有关部门出具证明,幼儿园没有理由拒收。
记者 谭柯 实习生 金晓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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