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枣庄9月7日电(朱瑾洁、潘绪军)为管理好村(居)集体资产,杜绝少数村(居)在处置集体资产、新上小型工程项目中存在暗箱操作、徇私舞弊等行为,防止资产流失,山东枣庄市台儿庄区推行了村级集体资产处置和新上小型工程项目招标拍卖制度。
目前,全区农村集体资产处置招标拍卖率达到了80%。
该制度要求每个村(居)都要成立由3—7人组成的处置村级集体资产招标拍卖理事会。招标拍卖范围是:资产评估价值超过3000元,需向社会处置的村级集体资产和新上小型工程项目,并严格了操作程序和方法,建立了严格的处置村级集体资产所得资金管理和专项审计制度。为保证该项制度的顺利实施,由镇(街)纪检监察机关牵头对落实本制度情况进行定期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