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结束公示的安徽省合肥港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因为无任何公众反馈意见,将采取其他意见征询方式,而此前4天公示的《合肥金钟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超低定量A级瓦楞原纸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也因鲜有公众问津而例行收场。
是什么让环境影响评价及其报告书的公示遭遇如此冷遇呢?
环评公示遇冷是普遍现象
据了解,日前在合肥市环保局网站上公示的新的合肥港总体规划,明确标明了工程在施工阶段和规划实施后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报告书指出“船舶、运输车辆排放的尾气,运输、装卸、堆存作业产生的扬尘以及其他有毒、有害气体;港区生产、生活废水,船舶上产生的生产废水;港区装卸机械产生噪声,来往船只、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港区生活垃圾、生产固体废物等”都有可能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同样,在该网站上公布的金钟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技改扩建项目对周围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中也有这样的概述:“工程运行期产生的废浆渣和污水处理站污泥等固体废物若处置不当也会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锅炉废气(主要污染物为SO2和烟尘)对项目区的大气环境会有一定的不利影响;工程运行期的设备噪声若采取的降噪措施不当,会对周围声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显然,无论是新的合肥港总体规划还是金钟纸业有限公司的技改扩建项目,它们对周围居民和环境的潜在影响都很明显,然而,周围的居民及相关人士却对此没有给予足够的关注。居民们真的对自己居住的周边环境漠不关心吗?记者带着这个疑问采访了合肥市环保局的相关工作人员。
令记者惊讶的是,合肥市环保局相关工作人员对此中现象见怪不怪。他们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报告书在公示期间遭冷遇不独此两个项目,而是一种普遍现象。据合肥市环保局宣教部的工作人员介绍,除了一些新建的居民小区在环境影响评价公示期间偶尔会有涉及采光权等方面的公众反馈,绝大部分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公示都是很少有公众参与的。
公众与环保部门说法有分歧
对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公众参与度很低的事实,合肥市环保局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处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这主要是因为公众的环保意识还很差,对公共环境的关心还缺少一定的热情。
在合肥市金钟纸业有限公司的所在地———合肥市瑶海区大兴镇钟油坊村,记者见到住在金钟纸厂附近的村民刘光新。作为与金钟纸厂相隔并不很远的合钢二厂的一名工人,刘光新对金钟纸厂最近几年的污染处理还是表现出了相当程度的赞许:“生活基本上没有什么影响。虽然自家挖的井有一点影响,但现在我们都用自来水,饮用水也没什么问题了。”但是当问到金钟纸厂即将扩建的项目时,刘光新首先表现出有点惊讶,说自己并未听说此事,继而表现出一定程度的担心:“如果他们燃烧草料,释放很多浓烟的话,那对我们的影响就大了。”当记者问他是否知道该建设项目在报送环保部门行政审批前,是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示时,刘光新表示自己并未听说过也根本不知道从哪儿知道公示信息。他告诉记者,如果知道有这样的公示,他肯定会关心此事。
保障信息渠道的畅通尤为重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过程中,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批或者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过程中,应当依照规定,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同时,根据规定,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可以采取“在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公共媒体上发布公告;公开免费发放包含有关公告信息的印刷品;其他便利公众知情的信息公告方式”等一种或多种方式发布信息公告。
目前,合肥市采取的是在合肥市环保局网站上发布信息公告的方式来进行环评公示。而据合肥市环保局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处工作人员介绍,如果没有公众反馈意见,那么将按照公众同意处理。
对此,安徽大学社会学系教授王邦虎认为:“公众对环保问题的参与热情可能存在问题,但这不是最主要的。在制度层面业已赋予公众知情权与表达权的前提下,保障信息渠道的畅通尤为重要,它是公众知情权和表达权的前提。作为公共部门之一的环保机构有必要加大环保信息的宣传力度,增强环保信息的透明度,扩大环保信息的覆盖面,以满足广大公众的知情权与表达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