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大争议焦点
争议一:是律师费还是诈骗?
辩护方指出,马克东当时与赵文刚签订了委托代理合同,由于当时涉案的被告人之一宋鹏飞已经在重病之中,马克东要做的则是按照相关法律程序,申请案件中止审理,一切行为都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没有任何的诈骗情节和意图。
据悉,此案还出现了一个插曲:2001年,汇明律师事务所结业,由于保管不善,许多资料都不见了踪影,关于马克东代理“金色年华案”的相关材料也找不到了。
不过记者昨日获悉,马克东同事的多方寻找,终于将代理合同寻获并递交给了法院,证明100万的费用确为律师费。
但是,马案的检控方虽然确认了马克东和赵文刚之间有委托代理的关系,但检察机关依旧认为,依据赵文刚的说法,马克东曾号称“与公检法关系好、可以摆平”,这是明显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此诈骗了赵文刚100多万律师费,属于律师诈骗律师费的行为,依旧涉嫌诈骗罪。
争议二:专家提出管辖异议
另外,马克东一案引起了广东省市律协以及司法行政部门甚至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的高度重视。今年5月,在中华律协的主持下,多名北京的知名法律专家对马案出具了一份重量级的专家法律意见书,递交给了审理的法院。
这份专家意见书认为,马案的犯罪发生地在广州,被害人、被告人当时也都在广州,马克东的户籍所在地也在广州,因此,该案应该在广州审理,不应该在辽宁审理。
不过,此案最终仍然被确定在辽宁营口市开庭审理。据悉,在今天的庭审中,辩护方仍将就管辖权问题向法庭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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