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多判3年
不足以震慑网络赌博犯罪
据介绍,网络赌博规则简单,下注方便,按一下键盘就可以投入几百元甚至上万元,让参赌人员不知不觉中投入大量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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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在刑事处罚上,网络赌博与传统赌博一样,均按刑法第三百零三条定罪量刑。
去年9月,涉案金额高达6亿元的京城“网络赌球第一案”,“庄家”顾联宝,最终因赌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半,罚金3万元。
“涉案6亿元获刑两年半,这既有损法律的公平也难以起到应有的威慑作用,显然有些罪责不相适应。目前我国刑法规定对赌博案件量刑的上限是有期徒刑3年,因此,即使这种涉案金额高达上亿元的网络赌博案,涉案人员也很难被判到3年的最高徒刑。”一直关注网络犯罪案件的律师唐敬杰说。
辽宁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王策认为,网络赌博参赌范围明显扩大,赌资额度极高,甚至可能衍生出更多、更新的电子犯罪。鉴于此,现行刑法已出现滞后问题,立法机构应该系统划分当前网络犯罪形式,根据网络时代赌博罪可能衍生出的新的犯罪形式,设立新罪名,专门打击网络赌博。
辽宁大学法学院法学教授佟连发说:“刑法对赌博罪的规定和现实已经有些脱节,量刑偏轻无法体现罪刑相适应原则。建议对赌博罪增加若干款内容,应细分不同的赌博行为,并将涉赌金额的‘巨大’、‘特别巨大’作为一种量刑标准。”
应对之策
围攻网络赌博须多方入手
佟连发告诉记者,网络赌博和彩票(包括现在国家发行的福彩、足彩等)有着本质区别。彩票是在国家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按照人人平等的合理规则进行的,由国家保证其公正性。我国彩票的审批权集中在国务院,且有福利性,一半左右的资金用于社会公益事业。这与网络赌博有着本质上的不同。
“遏制网络赌博的高发势头,需要从多方面入手。”一位社会学专家说,彻底铲除赌博,除了完善立法及执法机关加大打击力度外,国家也可以丰富彩票的形式,提高回报率,以吸引更多的人去购买。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莫开勤认为,我国在采取技术防范和司法打击等措施的同时,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尽快完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对网络赌博的标准,网络赌博的范围,网络赌博的赌资形式,网络赌博与网络游戏的区别,网络赌博的营利目的、聚众、开设赌场、以赌博为业的认定等作出明确规定。
在证据制度方面,应该增补电子证据作为新的证据种类,同时制定保存和保护电子证据的相关制度,明确网络赌博的证据收集标准,为侦查和惩治网络赌博提供诉讼上的保障。在刑事管辖方面,应该对包括网络赌博在内的网络犯罪确定不同于传统犯罪的管辖原则,以及时高效地处理网络赌博案件。
可以考虑修改赌博罪的法定刑,增加一个法定刑幅度,如情节严重的,可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可以考虑对普通赌博犯罪的法定刑保持不变,而对网络赌博规定重于普通赌博的上述法定刑幅度。
对于网络赌博,事后打击仅仅是治标,事前预防才是治本。对此,应该通过立法对网络管理者、经营者、服务者的职责作出较为明确、完备的规定,以加强日常的网络管理,预防减少网络赌博的发生。如,通信主管部门应该完善对互联网运营服务单位的监管措施,及时发现和封堵赌博网站,查处为赌博网站提供电信服务的运营商;银行部门应该建立健全异常交易信息监测机制,加强银行卡管理,切断赌博网站收费渠道;网络服务商应该加强网站管理,禁止提供赌博站点的接入服务。
同时,还应建立国际合作机制,包括建立和完善与境外的司法协助和引渡制度,加强与各国或地区的协作;与各国就网络赌博问题进行协商,以期在实体标准、刑事管辖等方面达成共识,为国际社会合力打击网络赌博创造条件。
编辑手记
网络空间为规模更大的赌博提供了温床,网络赌博、地下私彩,以及信用卡投注等等的出现,意味着赌博已走出了传统形式。
而现行法律面对这种新形式犯罪,显得有些“手软”。从某种程度上讲,这跟当初立法者的预期有关。在1997年修订刑法时,立法者对赌博罪的理解尚停留在传统观点内,没有预料到会出现境外赌博公司利用网络大举进袭,对互联网汇聚的巨额资金和赌博规模也无法预期。而最高法定刑设定的偏低,也不利于打击新型赌博犯罪。
打击各类赌博活动,已是当务之急。多部门合作、“专项斗争”都是取得阶段成果的重要步骤,但要巩固这一成果,还得立足于制度性的建设,在广泛调研、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对相关法律加以修正,使刑法真正成为震慑犯罪的利器。
相关报道
目前我国惩治赌博的法律依据
对赌博行为进行惩治的现行实体法律主要是1997年修订的刑法和2006年3月1日起施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法。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近年部分网络赌博案
2007年5月,江苏省公安厅成功破获特大网络赌博案,涉案投注总额超过40亿元。
2007年3月12日,上海市最大网络赌博案宣判。法院查明,在短短4个月时间内,投注赌博的累计金额达52.5亿余元。
2005年10月,涉案金额高达6亿元人民币的京城网络赌博第一大案主犯顾联宝,因犯赌博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2005年1月,一起涉案5亿元赌资、跨越22个省的网络赌博案被成功侦破,公安机关抓获犯罪嫌疑人597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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