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议:法律依据是否充分
群租的确存在问题,但是需要的是规范,并不是取缔跟扼杀。
但整治的同时,却引起了整治活动的法律争议。不少人都质疑行动是否有法律依据。
北京首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孙勇认为:群租这个问题是房门内的问题,应该是私法调整。既然是私法调整,那么作为公法调整的公权力,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行政权力是不是应该在私法范围之外呢?
我们有物权法,我们有物业管理条例,我们有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这都是保证公民权利或者赋予政府行政职权的法律法规。那么在这次整治群租行动中,只有一个上海市政府的地方规定,一个规定,就直接把群租户、“二房东”陷于了不法之列;一个规定,就让他们成为了执法对象。
上海联业律师事务所的王展律师认为:“房屋产权人的合法权益,对房子的自由处置,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不应该进行限制。群租的确存在问题,但是需要的是规范,并不是取缔跟扼杀。把老百姓合理的房地产出租行为扼杀住了,不利于房屋租赁市场的健康发展。”
事实上,8月23日,上海消防总队调研组曾就群租房问题与卢湾区五里桥街道办事处街道、“群租房”问题比较突出的卢湾都市花园物业交换了意见,建议采取“以疏为主,疏堵结合”的方法。政府也感到现在执法法律依据不足。
思考:为外来低收入者“留块地”
“群租房”在上海风行,反映出上海居住体系中留给外来低收入人员的位置不多。北京的地下室,广州和深圳的城中村,这些都是外来低收入人员的住宿场所
群租禁令一出,房客四处流散。
不光是房客,禁令也给遍布上海的服务行业带来了难题。支撑大城市发展的一大支柱是服务业。而服务行业提供集体宿舍是“惯例”,这通常也是“群租”。
作为老板,西餐厅的陶玖宁很想为员工解决住宿问题,“这样容易招到人,员工的归属感也强些,而且我们有不少是从浙江、武汉等学校招来的中专生,一下子从外地过来,租房自己哪里找得到。”但是上海整治群租房的新规一出台,陶玖宁放弃了这个想法。按新规给员工租房,陶玖宁坦承吃不消,成本太高。
在浦西的老市中心区的中餐馆,面临的问题更突出。人数多,基本上都是外来人员,房租高,不解决住宿基本上招不到人。
服务行业收入低,大都又位于城市中心位置,如遍布市中心的超市、餐厅等服务部门。新规让许多服务行业陷入困境,禁止群租,又没有合适的宿舍选择,给上海服务行业带来了严峻的考验,最终受影响的是上海市民。
“城市的管理和城市建设要有长远性、人性化,不能为了维护一个秩序,影响另一个秩序。”周运清说。
“外来人员在上海打工不容易,他们的成果基本上都留在了上海,自己剩余的并不多,城市应对他们宽容些。”面对群租禁令,餐厅老板陶玖宁很是感慨。
北京的地下室,上海的阁楼,广州和深圳的城中村,这些都是著名的外来低收入人员的住宿场所。
“群租房”在上海风行,其实反映的是在上海居住体系中留给外来低收入人员的位置不多。广州近几年也出现了“房中房”,但远不如上海那么突出。这要归因广州在全国大都市中的一大特色——星罗棋布各区的城中村。有人统计,现在广州城中村容纳着300万人口,约占广州总人口数的1/3~1/4,其中相当大一部分是外来人口。
广州深圳的城中村、北京的地下室,其实是城市居住体系中留给外来人口的一块地。没有这些地方,外来人口的居住问题如何解决也是一大难题。
“治理群租房对城市来说是需要的,但不能治理得让这些人没有房子住。” 武汉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周运清说。
上海现在和许多大城市一样,也有政府提供的廉租房,但申请条件之一是“申请家庭的成员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这把最需要廉租房的外来人员排除在外。
“解决外来低收入人群住宿问题,还是得依靠政府”。周运清教授说。他认为,政府可以通过政策来抑制房价的上涨,利用政策、投资、特殊的经济杠杆来提供廉租房,如果市场不能提供,就应建一批白领公寓、打工者公寓,这样来解决城市住房的结构化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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