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进入论坛 手机读报
违禁者单位领导承担责任并在新闻媒体曝光 本报讯(记者方永利)从9月15日起,晋城市党政机关以及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必须遵守五条禁酒令。
本单位1年内发生2次以上(含2次)违规行为的,对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取消本单位当年的评模资格。
为进一步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树立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文明、高效、务实的良好形象,晋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日前向全市发出通知,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五条禁酒令为:一是严禁在工作日午间饮白酒。二是严禁在值班时饮酒。三是严禁着制服在社会公共场所饮酒。四是严禁在任何时间、任何场合酗酒。五是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禁酒令还规定:对各级各部门执行五条禁令的情况,市纪委将组织力量定期不定期进行明察暗访,对违反上述禁令者,经查实后,将视情况责令参与者写出检查、取消当年评先资格、扣罚本月目标奖金、通报全市,并在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据了解,禁酒令刚一公布,立即引起了社会的强烈反响。很多人认为,禁酒令的实施,有利于加强党风政风建设,树立政府良好的形象,提高政府的工作效率,促进社会的和谐。还有人认为,将第一条“严禁在工作日午间饮白酒”改为“严禁在工作日午间饮酒”会更好。他们还希望,禁酒令切莫一阵风,要持之以恒,“禁”出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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