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寒松
党的十六大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执法为民,认真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检察工作主题,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正确把握新时期我国渎职侵权犯罪的特点、规律,进一步深化认识,创新工作思路,不断完善惩治和预防措施,反渎职侵权工作职能得以全面强化。
以专项打击和专项整治为切入点,先后开展了严肃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人权专项行动、集中查办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渎职犯罪专项工作,依法查办了一批危害公正司法、破坏土地资源和环境,扰乱安全生产和食品安全的渎职犯罪案件,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力度不断加大。
结合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规范执法活动,深入推进侦查一体化机制建设,建立完善案件管理制度和考评工作机制,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显著提高。以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统一更名成立反渎职侵权局为契机,反渎职侵权机构建设和队伍建设取得新的突破;加强与纪检监察、行政执法、司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发现、移送和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协调机制,加大反渎职侵权宣传工作力度,反渎职侵权工作执法环境明显改善;围绕统筹反渎职侵权工作、侦查突破案件、综合运用法律、侦查组织指挥和一体化掌控办案全局五个方面,全面加强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能力建设,反渎职侵权工作在开拓、加强、规范、创新中健康发展,为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作者系最高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检察厅副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