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实习记者 陈旎 记者 万雨 赵锐)家住巴南区李家沱的汪中(化名)今年80岁,不久前以家庭不和谐等原因,向76岁老伴陈婆婆提出离婚,陈婆婆却称他们没有结婚证。
汪大爷和陈婆婆在1951年喜结良缘,却一直没有去婚姻登记处登记。
“当时社会没这个习惯,所以我们没登记!”汪大爷称,他和陈婆婆感情一直不太好,上个月开始,他就一个人搬出家到外面独居。“现在我只想离婚,拿到属于我的财产。”汪大爷激动地说。“我怕他把钱乱花了,以后身体不好了,怎么办嘛!”陈婆婆哭着表示,两人都一把岁数了,她不同意离婚。“我们一直都没有结婚证。”陈婆婆说。
南岸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易小姐介绍,如果汪大爷和陈婆婆最后都同意离婚,他们要到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补办结婚证,然后凭结婚证才能办理离婚手续。易小姐还特别提醒,类似这样没有结婚证的老人还比较多,如果结婚是在1949年以前的夫妻,还需要到重庆市公证处进行公证,才能到民政局补办结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