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赵文良 通讯员王洪伟马捷)辽宁省凤城市检察院日前根据侦查监督电子跟踪系统储存的信息,从法院调阅涉及“另案处理”的已判决团伙犯罪案件12件,重点核查“另案处理”人员的情况。经过整理,筛选出一批“另案处理”的重点犯罪嫌疑人,这些人员由于审判时在逃或有其他原因,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案件判决后卷宗由法院归档,因此至今还逍遥法外。
经与法院判决书及公安机关网上追逃信息进行核对,对未采取上网通缉的“另案处理”人员,该院向公安机关发出了《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对无正当理由不予立案的,通知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