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水断电成物业"杀手锏" 不合法但颇有效
连日来,不少读者向本报反映,物业频频用停水、停电作为“杀手锏”逼迫业主做一些事情。“物业有没有权力停我的水和电?”“他们这样做合适吗?”随着新《物业管理条例》的即将实施,这也成了不少读者关注的话题。
业主遭遇:
不拆晾衣架 当天就停水
9月12日,家住邹城市馨苑小区的宋女士向记者诉说了自己的遭遇:2005年她入住这个小区,后来在五楼的室外安装了一个晾衣架。前段时间,物业突然告诉她,室外不能搭建这类设施,要她在今年10月1日前自行拆除。
不料,9月5日,物业公司突然通知宋女士,要她当天自行拆除晾衣架。“当天家里也没人帮忙,我就没拆”。随后,宋女士发现,自己家里的水被物业停了。此后的几天内,家里一直没水,无奈之下,她找了辆三轮车,每天往返4趟从父亲家里运水吃。
宋女士告诉记者,自己所在小区的物业公司使用停水停电这一招,迫使不少住在高层的居民把室外的晾衣架拆除了。
记者随后致电该小区物业公司的赵主任,他表示,馨苑小区一共有700多户居民,其中有42户居民安装了室外晾衣架,按照山东省住房服务标准和物业三级管理的相关标准,这些都是不允许的。“那你觉得停水停电合适吗?”对于这个问题赵主任未正面回答。
物业断水电频频上演
现实中,物业停水、停电已发生了多起。今年8月13日下午,济南东环国际广场的几户业主由于拖欠物业费,被物业公司断电。业主反应强烈,甚至去派出所报案。物业公司负责人则表示,只要业主不交物业费,供电就不会恢复。
“去年4月份,因为物业断电断水,连70多岁的老太太都要爬楼借水吃。”家住济南舜耕路某小区的王先生告诉记者,由于楼上的电梯经常坏等问题,楼上的业主和物业产生了矛盾。结果4月中旬物业就给停水了,电梯也停运了。
物业叫苦:
没有别的办法约束业主
据业内人士透露,半数以上的物业公司和业主发生矛盾时,都会考虑采取断水电这种行之有效的办法。此举遭到很多业主反对,但物业似乎也有一肚子苦要诉。济南东环国际广场的尧圣物业公司负责人曾表示,一些业主拖欠上万元的物业费,经过他们多次催要都不交,无奈只得断水电。“截至2007年6月底,由于业主拖欠费用,我们物业公司已举债60万元。物业公司一直在负债运行,再不采取措施,就没法运转了。”
北京华特物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副总经理于涛说,在一定程度上,物业也是处于弱势地位的,没有什么办法约束业主。物业公司当然可以通过起诉来索要物业费,但起诉是万不得已才用的手段,因为你起诉一两家业主,要考虑到对其他业主的影响,考虑到你在业主中的声誉,物业很可能因此与业主为敌,所以,有的物业公司是不准备干了才起诉业主的。即便起诉,法律给予的惩罚也是有限的,滞纳金通常只有拖欠物业费的千分之二。就济南市场来说,每平方米每月收1元的物业费是很高的了,100平方米每月的物业费不过100元,其千分之二只有两角钱,业主拖欠一两年也不过交几元的滞纳金。所以,物业虽然明知断水电违法也还在这么做,就是因为没有更好的办法。
律师观点
断水电不合法
山东豪才律师事务所周长鹏主任表示,供水、供电是存在于业主与水电公司之间的服务合同,物业可以受委托代为收取水电费,但没有权力中止供水、供电服务。
与物业公司接触较多的王辉律师说,断水电还是反映出物业公司法律意识淡薄,从短期利益出发,采取简单粗暴的措施。
王辉说,在她所接触的物业公司和业主中,她发现其实双方都只是站在自己的立场上,过多强调自己的权利。其实物业公司并不是除了断水电外别无他法。只不过其他方法成本要高、过程比较长。比如,物业可以让业主大会、业委会调解。现在,业委会在业主和物业间的协调作用发挥得很有限,但做好了可以解决很多矛盾。在香港,业主成立了一个“小仲裁庭”,专门解决和物业的日常纠纷。此外,对于业主的乱搭乱建行为,物业可以请行政执法部门来干预。
10月1日起,修改后的《物业管理条例》将正式实施,新条例规定了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对业委会等的监督权。它们比房产主管部门更贴近业主,今后,它们将在协调物业与业主纠纷间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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