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9月14日电(李庆发)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出台《高检院机关文明礼仪公约》,号召高检院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全体人员共同遵守,为全国检察机关作出表率,以实际行动贯彻全国检察机关加强作风建设研讨班暨检察长座谈会精神,提升机关干警的文明素养,共同建设和谐机关。
据介绍,继2006年高检院机关广泛开展“爱机关、树新风、作表率”教育活动后,针对机关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下发的《关于深入开展“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的实施方案》精神,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高检院结合机关实际,出台了该《公约》。
《公约》规范了出入高检院机关、接待群众、文明用语、仪容仪表、办公礼节和环境卫生等十种基本行为规范。高检院机关有关负责人指出,这些行为规范对于提高干警素养、规范机关秩序和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将起到积极作用。
另据了解,为大力宣传《公约》,营造讲文明、树新风的氛围,高检院机关还开设了精神文明网,及时报道开展文明礼仪实践活动情况,推动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