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占江
据《长江商报》报道:为防止上访群众堵门,湖北咸宁崇阳县委曾在办公楼的每一层设了一道大铁门,还在大院外建了一道围墙,群众找县领导得先闯“四道门”。2005年6月,崇阳县委书记周亨华带头用铁锤拆了“保护门”,一场建设“无围墙政府”的改革由此拉开序幕。
政府敞开大门接访后,不仅大量历史遗留问题得到解决,也直接增加了干部的工作信心,增强了政府的亲民形象。
从拆除县委保护门,到推倒大院围墙,再到建设大型市民休闲广场,崇阳县委推行的这一系列建设“无围墙政府”的举措,的确是一个打造阳光政府、打造与民众零距离政府的突出典型,足以让人敬佩。
打造阳光政府,打造与社会民众零距离的政府,这不仅是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的根本需要,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因为,法治政府理应依法办事,理应让权力在法律的轨道上行使,理应让社会民众享有基本的知情权,看到一个透明、公开、阳光的政府。为建设和谐社会,各级政府理应正视并积极、妥善地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从一定程度来说,能否真正、及时地为群众排忧解难、化解矛盾,能否最大限度地亲近民众,正是衡量权力运作质量、比较权力伦理的重要标准。
遗憾的是,少数政府官员,在具体的权力运作过程中,总是习惯性地把自己和人民群众隔离起来:出门在外,总要专车接送,甚至要警车开道,普通群众很难接近他;吃饭睡觉,总是要专门的地方,甚至非高档宾馆不去,普通民众压根儿就见不着他;接听电话,总是要由秘书先行接听、初步排查,普通民众根本跟他讲不上话。
一些地方政府,不能正确对待和处理人民群众的各种矛盾诉求。面对人民群众的上访,他们要么担心地方形象或个人政绩受损,采取“围追堵截”的方式,从而直接造成人民群众信访渠道的不通不畅;要么无动于衷、敷衍塞责,有意无意地造成一些原本可在基层化解的矛盾不断激化。
因此,尽管崇阳县委的努力让人十分欣慰,但各方的期待显然不仅局限于此。因为,如果其他地方政府官员内心深处的“围墙”得不到及时拆除,那么,民众只怕还是难以看到与自己心灵零距离的政府。从这个角度来说,打造阳光法治政府,无疑还需拆除更多的围墙,尤其是各级官员内心深处那面足够厚实的心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