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低收入家庭和高收入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为4.1:1 新华网北京9月15日电(记者殷丽娟)北京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的最新统计显示,今年1至8月,在北京市城镇居民家庭中,20%低收入家庭和20%高收入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6829元和28005元,同比分别增长15.1%和15.5%,高低收入比为4.1:1。
1至8月北京市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4771元,同比增长14.6%,扣除物价因素影响,实际增长13.1%。
1至8月,北京市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为11665元,同比增长12.6%,占家庭总收入的70.5%,其中,人均工资及补贴11214元,同比增长12%;人均转移性收入为4257元,同比增长19.3%,占家庭总收入的25.7%,其中,人均养老金或离退休金、提取住房公积金分别为3665元和175元,同比分别增长18.7%和70.5%;人均经营性收入为490元,同比增长54.6%,其中,出租房屋收入202元,同比增长85.8%;人均财产性收入为145元,同比增长54.3%,其中,人均利息收入、股息与红利收入分别为39元和55元,同比分别增长18.6%和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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