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青年张昆在重庆市黔江中学校园内吸烟,教师王琪劝阻时,双方发生争执,被警车带走。张昆的父亲、黔江区公安局法制科科长张成中接到儿子电话后,中途拦下警车,将王琪拉下车当众暴打,而后又被其拖上车带往城东派出所,并揪着他头发往墙上撞……(9月13日《南方都市报》)
拦下警车暴打……到派出所后再暴打……看了张成中上述打人场景,很容易给人留下这样的印象:在黔江区的地盘上,做公安局法制科长的他似乎可以无“障碍”地行凶打人,神圣的法律也好,执行公务的警察也好,在他发怒违法之时都得让他三分、退避三舍。
虽然目前张成中被停职,他和儿子张昆均已被关进了拘留所,受到治安拘留15日的处罚。但是,上述场景仍无法叫人不胆战心惊。
按照做父母的常理,自己的孩子在外惹了是非,首先要反省自己教子不严的问题,帮助孩子认识过错,争取他人谅解才是。须知,他的儿子是身上藏着刀具,嘴中叼着纸烟在教室外边晃悠。可是身为法制科长的张成中不仅不讲基本的社会伦理,反而对一个维护正常教学秩序的老师拳脚相加,可见法律在他眼中是没有任何地位的。那么,如此人物是如何当上法制科长的呢?当老百姓遇到执法不公的问题,向他申请行政复议时,谁敢希望赢得法律的公正?
看看法制科长的打人场景,从报道的事实中可以判断,张成中不是一般的违法打人,而是典型的阻扰警察执行公务,应该受到刑事拘留处罚,而不是治安处罚。在他违法行凶打人时,现场执行公务的警察有责任进行劝阻和制止。可是,他行凶打人的违法行为,就发生在执行公务的警察眼前,就发生在派出所内,却犹如进入无人之境。从张成中之子用手机通知父亲前来“救驾”,到张成中凶暴殴打教师之际,现场的警察在想什么、干什么呢?
事实已经证明,法制是他们所没有想到的,他们想到的大约是:张成中是自己的“上级”,或者是“哥们”,因此作为基层警察得给“上级”或“哥们”以足够的面子,既然他想打人,那就让他打个痛快吧。何况自己在日常执法中的一些问题,还得人家法制科长“关照”呢!从这个角度看,张成中顺利地行凶打人,还得评评现场执法警察的“功劳”。倘若没有他们的纵容,法制科长张成中及其儿子怎么会“成功”地被关进拘留所呢?(龚明义付钱琦)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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