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是我国西部地区重要的工业城市。近年来,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包头市始终坚持“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监督、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原则,不断加强对普法依法治市工作组织机构的建设和领导机制的完善。
成立了由市委书记任组长、市长任第一副组长,市委、人大、政府、政协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市委各部门、市政府所属各委办局、法院、检察院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全市各旗县区及所辖乡、镇、苏木,以及大型企业也相应地成立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目前,共有各级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2695个,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14313名,普法宣传员37990名。
为促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全市形成了涵盖领导干部任前考法、会前学法、各级党委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定期法律培训、考试、考核,各级党政领导决策前法律审核等多方面学法用法制度,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列入对各旗县区、市直各单位领导班子实绩考核体系。市、区(旗县)政府均聘请了常年法律顾问团,市领导还配备了专职律师担当法律顾问,一些地区的法律顾问还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和其他有关会议,凡涉法的事项都请法律顾问把关,保障了行政机关和领导决策的合法性。
市普法依法治市办与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建立了联系机制,对不同系统的专项法律宣传做到了信息互通、资源共享、联合行动,在全市建立起法制宣传平台,动员社会力量开展普法宣传。“三八妇女维权宣传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税法宣传月、综治宣传月、“5·15”律师咨询日、“6·26”国际禁毒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法律援助进校园”宣传等活动都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市普法办还进一步强化法制教育基地的作用,依托市委、各旗县区委党校、组织人事部门干部培训中心等场所,建立党政干部法制教育基地,重点提高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依托企业党校、职工培训机构,建立了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教育基地,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素质。依托各级各类学校和青少年活动场所,建立了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此外,还在农村、牧区、社区开设业余法制学校,建立了法制教育基地,以提高村、居委会干部法律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