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合肥9月17日电 记者刘杰报道:为弘扬安徽省传统优势产业的文化内涵和以优势产品为特征的区域品牌,促进特色产业的发展,规范特色产业区域的认定与管理,进一步增强区域产业竞争力,近日安徽省制定了《安徽省特色产业区域认定暂行办法》。
办法要求特色产业区域的认定管理应当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统筹规划、合理配置资源的原则,依照透明、规范的程序进行。特色产业区域要求主导产品历史文化悠久,现已发展成为当地支柱产业,区域内企业相对聚集,具有国内同行业骨干企业;年销售收入达到10亿元以上或者占区域内工业总产值的50%以上;并不得有国家产业政策明令禁止、淘汰的产业、产品或生产工艺,新的工业性投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省产业发展政策。特色产业区域实行动态管理,符合特色产业区域认定条件并经申报后获得认定的,所在地人民政府将对其发展提供资金和项目上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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