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倒化学废水 江苏丹阳:起诉一起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案
本报讯 (记者卢志坚 通讯员骆劲松江卫军)近日,江苏省丹阳市检察院以涉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对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的荆夕平等4人提起公诉。
据查,2006年11月20日,丹阳市皇塘镇的农民荆夕平在未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与常州市某树脂有限公司分管生产的企业负责人杨坤签订废水处理协议,约定以每车(约10吨)3500元的价格非法处置化学废水。
协议签订后至案发,荆夕平指使同村农民荆国平和外来务工人员汪学红,先后从常州某树脂有限公司运输7车化工废液,趁夜晚无人之机,分别倾倒于丹阳市越渎河等河段。荆夕平从中牟利2.1万元,荆国平、汪学红分别获利600元和500元。
今年6月2日凌晨,汪学红在倾倒化工废水时,被巡逻的公安民警当场抓获。经有关部门鉴定,汪学红等人倾倒的化工废液属有腐蚀性的危险废物。仅6月2日,他们的行为就造成当地自来水厂停水,多家企业停产,直接经济损失达34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