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靖瑄)自9月4日“文明出行”模范典型评选活动开展以来,东陵区巧借模范典型评选这一载体,进一步深化“文明出行”活动。
通过区属媒体宣传典型
借模范典型评选活动,掀起新一轮“文明出行”宣传热潮。充分运用一切有效宣传手段,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让“文明出行”的理念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充分发挥东陵区有线电视台、区新闻中心等区属媒体的引导和监督作用,通过开设专版、专栏的方式,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和先进集体,并加大对陋习的曝光力度。
同时继续依托街道、社区和各职能部门,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张贴通告、发放宣传单、播放宣传片、设置“道德点评台”和签订文明出行承诺书等方式,向市民灌输“文明出行”理念。志愿者队伍践行文明、示范文明、传播文明的作用,也在活动中得到了充分发挥。
学校乡村掀起争先进热潮
借典型模范评选,深化城乡“文明出行”活动。新学期开始后,东陵区中小学把“知荣明耻,文明出行”专项教育纳入学校思想品德教育内容,先后开展了“文明在脚下”、“文明在口中”、“文明你我他”等主题班队会活动,掀起争先进、学模范热潮;在社区,通过组织“文明出行”大讨论、“文明出行”演讲赛、“志愿者服务”等活动,营造了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文明出行”舆论氛围,掀起了寻找身边模范典型的热潮;在乡村,以“和谐文明村镇”和“十星级文明户”创建为载体,形成了提高文明素质,深化宣传教育热潮。
模范评选纳入绩效考评
借模范典型评选,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完善了“统一领导”机制,加强对“文明出行”活动的领导,进一步加大组织协调、调查研究、督促检查工作力度,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完善了“责任主体”机制,确定工作职责的主体,坚持守土有责,树立“第一责任”意识,强化部门间的协调一致和密切配合,确保工作整体推进;完善了“依法治理”机制,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人性化执法,对“乱穿马路、公共场所光膀子、乱扔垃圾”等行为依法治理;完善了“评选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用身边的人、身边的事教育全体市民,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各街道社区、学校等开展“十大文明出行模范市民”、“十大文明出行模范志愿者”、“十大文明出行模范单位”评选活动,并将评选活动纳入“文明杯”竞赛考核和工作目标绩效考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