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孙刚)为进一步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日前,市教委出台了《天津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这是本市考试评价制度改革的重大举措,引起社会极大关注。实施综合素质评价,将改变以升学考试分数简单相加作为唯一录取标准的做法,引导学校关注学生全面发展,全面提升综合素质。
为此,记者专门采访了市教委有关负责人,对新出台的《天津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进行解读。
问:当前我们的考试评价制度存在哪些问题?
答:现行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要求还不相适应,突出反映在强调甄别与选拔功能,忽视改进与激励的功能;注重学习成绩,忽视学生全面发展和个体差异;关注结果而忽视过程,评价方法单一。
唯分数论的消极影响是十分明显的:它违背人的全面发展规律,违背素质教育的要求;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典型表现;否认差异,抑制了个性潜能的发展。因此,必须根据教育部的要求进行改革。
问:改革现行的考试评价制度的政策依据和背景是什么?
答:改革考试评价制度的主要政策依据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关于2004年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初中毕业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等重要文件的精神。
问:开展考试评价制度改革的目的是什么?
答:我们要通过制度创新,使学校的各项工作特别是教育教学工作更加符合素质教育的要求,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教师的教学水平,为学校实施素质教育提供保障。充分发挥评价的促进发展的功能,使评价的过程成为促进教学发展与提高的过程。要改变以升学考试科目分数简单相加作为唯一录取标准的做法,力求在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定、高中招生录取三方面予以突破。
问:如何开展考试评价制度改革?
答:一是推行关注全面发展与尊重差异的综合考评。既要重视学生的学业考试成绩,也要重视学生的思想品德和多方面潜能的发展,积极探索建立学业考试与综合素质评定相结合的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制度,在尊重差异的基础上,全面考评学生综合素质的发展。
二是积极探索“学业考试与综合素质评定相结合”的初中毕业、升学制度。初中毕业不只是学生达到国家设定的学科学习目标,也应达到基础性发展目标。能否颁发初中毕业证书,必须对学生的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进行全面的整体鉴定。因此,初中毕业制度的改革,必须在学业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评两方面进行积极而有效的探索。同时,初中毕业的学业考试和综合素质评定的成绩不仅决定学生是否能顺利毕业,而且也是下一步高中招生录取的基本条件。
三是以《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中的道德品质、公共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六大基础性发展目标为基本依据,构建综合素质评定的指标体系,尽可能做到具体明确、操作简便,体现多样化的学生发展特色。使综合素质评价的方法具有可行性,并力求评价结果的科学和公正。
问:进行综合素质评价要遵循怎样的原则?
答:一是评价内容要多元,既要重视学生的学习成绩,也要重视学生的思想品德以及多方面潜能的发展,注重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形成生动、活泼、开放的教育氛围。
二是评价标准既应注意对学生的统一要求,也要关注个体差异以及对发展的不同需求,为学生有个性、有特色的发展提供一定的空间。
三是评价方法要多样,除考试或测验外,还要研究制定便于评价者普遍使用的科学、简便易行的评价办法,探索有利于引导学生进行积极的自评与他评的评价方法。
四是评价不仅要注重结果,更要注重发展和变化过程。要把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结合起来,使发展变化的过程成为评价的组成部分。我们要建立学生成长记录。学生是成长记录的主要记录者,成长记录要始终体现诚信的原则,使记录的情况典型、客观、真实;成长记录应收集能够反映学生学习过程和结果的资料,包括学生的自我评价、最佳作品(成绩记录及各种作品)、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记录、体育与文艺活动记录,教师、同学的观察和评价,来自家长的信息,考试和测验的信息等。
问: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在实施中的要点是什么?
答:首先,综合素质评定要贯穿在初中段的全过程,毕业评定应在初三年级的第一学期结束前进行,毕业评定要综合参考每学期学生成长记录等综合素质评定的资料。
第二,综合素质评定应充分体现出形成性评价与结论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要将初中三年来能反映学生发展状况的重要事实作为评价的依据,成长记录应成为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的重要依据。
第三,综合素质的毕业评定应以学校为主,在学生的自然学习环境和日常活动中轻松进行。力求做到评价主体多元化、评价内容综合化、评价方法多样化、评价时空全程化,使评价成为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四,学生的自评和互评可以成为综合素质评定的重要方式,教师、学生家长可以共同参与,其中教师评价是最终评价。在实施过程中,学校和老师可采用多样的、开放的评价方式,如行为观察、情景测验、专题作业、才艺展示等。
第五,要充分尊重学生的自我评价,并在同学互评和学生成长记录的基础上,经集体讨论,给予学生客观、公正的评价。
第六,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方法、程序等应向学生及其家长做出明确的解释并公示。评价结果应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如有异议,校评定工作委员会应进行调研与处理。
问:与全国其他省市相比,本市的实施方案有怎样的特点?
答:第一,本市制定的实施方案对评价的维度进行了调整,由六个维度调整为五个维度,从而避免了一些内容上的重复,使方案更加符合逻辑规律和学生发展规律。教育部允许各地依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对评价方案做适当的增减或修改。
第二,本市的方案对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呈现方式进行了调整,以写实性评语作为评价结果,避免了一些不便量化的因素。
第三,我们进一步扩展了综合素质评价的功能,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除决定学生毕业、升学以外,还将帮助学生学会科学规划人生,帮助家长配合学校教育,引导教师全面培养学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