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余映涛 通讯员/潮法宣 蔡少文)昨日,记者从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本报曾经报道的潮安县彩墉镇从熙公祠国宝级石雕被盗一案(详见本报1月16日报道),日前在潮安县人民法院进行一审宣判,被告人母某、简某、詹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11年和10年。
这些案犯在祠堂中偷出的国宝级石雕仅卖了11000元。
据了解,被告人简某与同案人赵某纯(另案处理)事先合谋盗掘位于潮安县彩塘镇金一村的从熙公祠的文物。2006年4月的一天,为确定从熙公祠的石雕的价格并向被告人詹某出售,简在与詹某联系后,带詹到从熙公祠前观看祠堂门柱上的2块石雕。在明知简某等人要盗掘从熙公祠的石雕向其出售,詹某仍表示要予以收购,并提出收购2块石雕的大概价格。
2006年11月28日晚,母某、赵某纯、侯某培携带铁棒、绳索等作案工具,窜到从熙公祠附近守候,伺机作案。11月29日凌晨,3人合力将从熙公祠门柱上的“麻雀戏梅”和“双凤朝牡丹”石雕各一块撬下盗走。之后,母某3人将石雕运至饶平县新丰镇,并以人民币11000元的价格将2块石雕销售给詹某。事后,詹某付给简某介绍费人民币1800元。
经潮安县文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证实:从熙公祠是国务院2006年5月25日公布的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属古文化遗址中的古建筑。
据了解,发生盗案的从熙祠堂始建于清同治九年(1870年),清光绪九年(1884年)竣工,历时14年之久,该祠堂为华侨陈旭年所建。公祠以其高超石雕艺术驰名,其镶嵌于门楼石壁之上的几幅士农工商、渔樵耕读、花鸟虫鱼图堪称石雕一绝,图中人物神态各异,或抛网捕鱼,或牧牛而归,栩栩如生,令人叹为观止。因为石雕艺术的精美,从熙公祠于2006年6月10日被评为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在潮汕地区流传的“一条牛索气死三个师傅”的典故,就出自从熙公祠的镂空石雕牛索。
据记者实地观察,祠堂被盗的石雕位于正门两侧石梁上,石雕被盗之后使正门石梁结构出现了多处裂缝,已经造成一定程度的破坏。据专家介绍,被盗的两块石雕为麻石质地。这两块石雕系潮汕地区清代石雕中的顶级艺术精品,双面镂空,雕有梅、竹、菊等植物和一些姿态各异的鸟,构成了“喜鹊登梅”等喜庆吉祥的画面,价值无可估量。有专家认为,被盗的石雕甚至比祠堂的成名作渔樵耕读四块石雕还更有代表性,因为其系双面镂空,创作难度更大。
日前,在潮安县人民法院召开的公开审判会上,向母某、简某等收购被盗石雕的被告人詹某也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图:
被盗石雕回到原来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