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学期伊始,浙江省高二年级的学生多了一门新课程———通用技术课,这门教学内容包括修马桶、做凳子、换灯泡等日常生活常用技术的新课,是省会考科目,任何学生都不得免考。按照浙江省教育厅“通用技术课”教研员的解释,通用技术简单地说就是生活教育,“灯泡坏了会换,轮胎破了能修。
”(见9月17日《中国青年报》)
我们有一千个理由相信,当前的一些孩子太缺乏生活常识了。有的孩子五谷不分,连最基本的生活常识都懵然无知。因此,浙江将通用技术课纳入会考科目,是一次富有针对性的教育转身,意义不容低估。
何谓常识?学者葛兆光说:“常识就是不必说出来的东西,不必说出来的东西,就是大家可以不必怀疑。”遗憾的是,有些时候,我们偏偏违背常理,偏偏拒绝常识,偏偏把常识当作谬误,把谬误当作常识。
不过,即便知道了“灯泡坏了会换,轮胎破了能修”,即便我们的学生成了技术高手,也只是谙熟生活常识而已。除了这些生活常识,我们的学生还需要什么?
比如,我们的学生需要接受基本的公民教育,需要培养独立思考的意识,要学会质疑,而不是凡事逆来顺受、俯首帖耳,需要知道权力与权利的关系。
比如,每个人都应该勇敢追求权利,学会依法维权,这是权利生态中的常识。但是,许多人却没有这个意识。李敖之女李文,酷爱较真。信用卡不能刷,她宁愿花上几百元电话费也要了解真相;被狼狗骚扰,她要投诉;业主在小区里内衣外晾、在草坪上种菜,她予以交涉……然而这种具有权利意识的较真却被讥为“无事生非”。难怪李文感慨:“编织人们共同价值观念的经纬,建设一个让国民享有安全感和信任感的社会,不知道要比造大马路、大立交桥、大广场艰难多少倍。”
此外,我们的一些学生还缺乏一种公德常识。比如,不在公共场合吸烟,不能乱吐痰,不乱穿马路,不插队,等等。
常识就在日常生活的每一个细节当中,常识就在我们生存的权利生态当中。我们需要回归常识,尊重常识,从小培养孩子应有的权利意识和规则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