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进入论坛 手机读报
为确保忻州市在环博会期间环境空气质量争取达到Ⅰ级天气,力保Ⅱ级天气,杜绝Ⅲ级天气,忻州市政府于近日出台保障环境空气质量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方案首先明确了整治的范围及重点,即忻、原、定、代、繁、五、宁、河、保、偏各县(市、区)城区;五台山风景名胜区;芦芽山自然保护区;奇村、顿村、大营、汤头温泉疗养区;大运高速公路忻州段;五台山旅游线路。
负责此次环保专项行动的领导组组长是忻州市委常委、副市长白培中,副组长及成员由政府有关局和有关县、市的政府一把手担任。
为确保环博会期间忻州上空呈现丽日蓝天,方案指出了9条保障措施:
一是加大对违法建设项目清理、查处和工业企业的污染治理达标力度,对于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或污染防治设施不能稳定达标运行、污染物超标排放的污染源予以停产;对于污染物排放虽已达标但排放量大、对区域环境质量有突出影响的重点大气污染源实行限产限排,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二是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监管。排污单位要加强生产管理,消除生产隐患,防范事故性排放,保证现有环保设施的稳定运行。对重点排污单位,环保部门要采取专人负责、定点监管的24小时监督措施。对于环博会环保专项整治阶段擅自停用污染防治设施的企业,一经发现,立即断电停产。三是控制扬尘污染。建设部门要重点防治扬尘污染,各县(市、区)要采取勤扫街、勤洒水等防治扬尘措施。四是实行重点区域限产限排。环博会期间,位于大运高速公路沿线的14家污染企业和位于五台山旅游线路沿线的3家污染企业实行限产限排,减少污染物排放量。位于忻州城区的忻府区陶瓷厂以及五台山旅游线路1000米以内的锻造企业一律停产,1000米以外的锻造企业实行限时限量生产。五是控制机动车污染。六是严控燃煤炉灶污染。七是加强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八是企业厂区环境整治。九是严格责任追究。此项专项行动有明确的责任制,对于不认真履行职责、消极应付,在环博会期间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恶劣、违法排污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企业、单位和部门,要通报批评,并依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和政府分管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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